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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是个好玩意儿吧。”

蛛赢笑盈盈站在旁边,看着青石板上面的字。

“是个好玩意儿。”

萧云起身摇头笑了笑。

吹灭了灯火,撒了药粉,几个人就在祠堂睡下。

到了第二天早上醒来,老人家又带着汉子过来送饭。

早上的饭很简单,就是米粥和几块像白薯一样的东西,看样子是植物的块茎,去了皮煮熟的。

“山里人家没什么好东西,别嫌弃。”

老人家笑呵呵放下,萧云使个眼色,赫连勃提着一大袋的盐巴和一大卷布匹送给几个汉子。

“哎呀,多了多了,这才多少点饭食,哪能收你们这么多东西?”

老人家看起来过意不去,萧云说道:“老人家收下吧,我们带着进山也麻烦。”

欧阳小欢说道:“如果老人家觉得多了,可以派个人给我们带个路,不需要你们去采八两金。”

身后几个汉子面露难色。

老人家看着盐巴和布匹,说道:“虎娃,你对那边熟,你带他们去吧。”

叫虎娃的汉子是个皮肤黝黑、长腿细腰的汉子,手臂虬结有力,一看就是经常在山里走的。

“族长,那地方邪乎,我不去。”

“没让你去,你就给指路,到了那里就回来。”

老人家对虎娃说完,又对着萧云笑呵呵说道:“客人实在对不住,不是我们收了东西不办事,那地方实在邪乎,我们也不敢去,只能给您指个路就回来。”

“老人家能给我们指个路就已经很好了,足够了的。”

听萧云自己这么说了,虎娃才答应了。

“那我就带你们去吧,不过我是不进去的。”

虎娃再次确认,萧云说道:“不需要你进去,带路就行。”

“那好吧,我去准备一下。”

虎娃回家拿东西,萧云则把战马和东西留在了镇子里,只带了所需的弓弩和下墓的工具。

等了会儿,虎娃背了一包东西,都是进山要用的。

“走吧。”

虎娃往外走,老人家和镇子里的人送到门口。

“多谢老人家。”

“不用谢,路上小心些,那里真邪乎。”

“知道了。”

萧云六个人跟着虎娃钻进了西北方的山里。

老人家站在村口,望着萧云一行人消失在山里,身后有个年轻人急不可耐地说道:“族长,东西分了吧。”

“分什么,急什么,过两天等虎娃回来了再分。”

“反正他们都回不来了。”

年轻人嘀咕一句,族长也没说什么,大家都回了镇子。

老人家和孩子留在镇子里,其他青壮干活的干活,各自忙去了。

萧云跟着虎娃,一头钻进山里,四周是看不到边际的山路,悬崖绝壁、深涧峡谷。

赫连勃生活在平原地区,进了山里就像鬼打墙,转来转去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就是跟着其他人往前走。

“是不是感觉晕头转向的?把你丢在这里,可以活活饿死你。”

李忠得意地打趣,赫连勃不服:“老子知道在哪里,走过的路都记得。”

“记得个屁,山里的路有树木遮挡,人进去了就是瞎子,全凭一个感觉。”

茂密的树林是天然的屏障,人进入后,被树木遮挡视线,能看到的距离最多十几米,根本无从分辨方向。

这个时候,唯一能让人不迷路的就是感觉。

而这种感觉是后天磨炼出来的,李忠以前是猎户,他有;赫连勃没在山里待过,根本不懂。

“不就打过几年猎,当过几年猎户,神气什么呀。”

虎娃听说,回头看向李忠,问道:“你是猎户?”

李忠还没有说话,萧云先说了。

“什么猎户,就是在后山打过几只兔子而已。”

李忠听了,连忙想解释,欧阳小欢暗地里扯了扯李忠的衣角,李忠不笨,马上说道:“我还打过狐狸。”

赫连勃哄笑道:“狐狸皮比兔子肉值钱。”

阿朱和蛛赢不说话,他们两个也算生活在大山里的,对这山路不陌生。

听这么说,虎娃只当李忠是普通百姓,偶尔打猎而已。

进了山,晚上天黑早,等到日头被山遮住,虎娃就找了山洞落脚。

李忠在洞口生火,山里点火不仅可以取暖照明,还可以驱散野兽。

萧云带了干粮,烧开了水,大家围着火堆吃干粮。

虎娃听着外面咕咕的叫声,说道:“我去抓几只野鸡回来。”

“哦,小心些,晚上天黑。”

萧云嘱咐一声,虎娃一个人钻进了夜色中。

“他不会跑了吧?”

赫连勃担忧地,李忠说道:“大晚上跑哪里去?就算他白天知道路,晚上也是要迷路的。”

赫连勃有些不爽,李忠一直在教训他。

“乌漆嘛黑的,抓什么野鸡,真以为你们打猎的厉害。”

“这你就不懂了,野鸡晚上最蠢,它们入夜就睡着了,有的野鸡晚上挤在一起,你只要找到了,从中间开始抓,抓走中间的,两边的就往里挤,最后全部可以抓走。”

赫连勃以为李忠在诓骗自己,不悦道:“国公,李忠胡说八道。”

阿朱笑道:“他没乱说,有的野鸡就是这么傻。”

赫连勃无语了。

不多时,虎娃果然提着一串的野鸡回来,足足七只。

“找到了一窝,大的全抓了,小的留下了。”

李忠看了一眼赫连勃,赫连勃啃着干粮不说话。

用匕首去除内脏,也不拔毛,就在篝火上烤。

等野鸡熟了,抹上盐巴,一人一只,味道十分的好。

吃完饭,洞口撒上药粉,七个人就在山洞过夜。

第二天清晨,天色亮起的时候,虎娃就起身出发了。

萧云几个人跟着继续往西北方向钻去。

...

丹国,京都。

一辆马车缓缓从六部驶出,周金锁在路边等着。

到了身边,马车停下,周金锁钻进了马车里,慕容恪就在里面坐着。

“老哥,你这身朝服真不赖。”

周金锁羡慕地摸了摸慕容恪的朝服。

“好个屁啊,天天学东西,我都要累死了。”

慕容恪揉了揉太阳穴,看起来很疲惫。

“你现在是户部尚书,累是正常的,不过凡事自己做也不是办法,得找几个得力的帮着做,特别是侍郎和主事,必须是得力的人。”

“这做官不是自己做事,而是指挥别人做事,这样才能做大官。”

“不然事事亲力亲为,谁受得住,皇上为什么要大臣,就是替他做事。”

周金锁和慕容恪是狐朋狗友,两人非常熟络,所以说话没有避讳。

“你说的是对,可哪里去找得力的人手?你有合适的?”

“我哪有什么合适的,你问问太尉,他老人家肯定有合适的。”

“你这白说了,还以为你有合适的。”

慕容恪本来有些期待的,周金锁嘿嘿笑道:“户部干不了,我来替我爹说情的,听说吏部尚书老了,我得想接尚书的位子,你能不能和太尉说说?”

周金锁是吏部侍郎周龟龄的儿子,今日是他老爹让他走关系上位。

“伯父啊,他和我爹说不就是了,还让你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