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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历史军事 > 厨师的我,竟是李二的女婿 > 第341章 霸道店家让我吃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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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霸道店家让我吃白食

长乐郡并不是一个繁华的城池。

占地不小,但整个能称得上是商业圈的,也就只有郡城中央的那一处地界——这已经算很不错的了。

一些郡城甚至除了围墙之外,和普通的农庄没什么区别。

商业在这片土地上诞生了许多年,然后...难产了。

长乐郡最大的建筑,便是那栋自贞观二年开始修建,修了三年多,终于修建好了的公主府。

嗯...说是公主府,但也没公主进去住过。

这几天。

几个漂亮的小姑娘,悄然出现在城里,而后无声无息地开了一家同福食肆。

在尹煊的系统面板上,分店一栏,又多出来一块分屏。

和上一家分店一样,也同样是卡通画风,三个长发漂亮姑娘,其中一个他看着还有些眼熟,但又说不上来是谁。

不知道是在哪部番剧、或是漫画里看到的冷门配角——尹煊可是杂食性动物,食谱一杂,那就是生冷不忌,看的也多。

不过尹煊没往心里去。

眼熟又如何?他又不可能在大唐整一套漫画出来。

渐渐入秋,中秋节将至。

同福食肆一如往常,又被读书人们预定了一桌、一桌的晚宴,准备在中秋这天,喝着美酒、吃着美食、赏着月亮。

只是...这次就没有人再怂恿尹煊写诗了。

那个对子,他们到现在还没有给出一个合适的下联。

而且,尹煊已经是勋贵。

虽然尹煊好像没有身为勋贵的自觉,以前什么样、现在依旧什么样,但读书人骨子里多多少少都被驯化,他们平日里固然会和往日一样相处,但不敢再像以前那样“没规没矩”。

以前要是惹怒了尹煊,结果最惨是被拉入黑名单——这还能让人偶尔打包带出来一份,酒水也可以到别处喝去。

可现在...

贵族老爷杀个人,头点地的工夫,只是要付出一些代价。

没人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孙岁从灞河的一处简易码头上下来,交了船钱、又给驿站交了一份过路费,这才迈着步子朝着长安城走去。

这座和扬州不同,有一种沉稳、大气,灰扑扑从尘土中迈步走来的城池,让他一时间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里...就是京都。

他是扬州的那位商贾,从同福食肆那得知了酒水消息之后,贪恋了几天口腹之欲,就直奔长安而来。

水路迢迢,淮河转运河、运河转黄河、黄河又转运河,接着又是过山路、又是踏山涧,再回到水路上。

命好,没碰着贼匪。

不算迷路、不算水土不服在客栈上拉下泻、不算被船老大多宰了三百文钱,这一路还算是顺利。

做生意嘛、赚钱嘛、不寒碜。

孙岁背着行囊,揣着铜钱,从明德门入城,被告知朱雀大街不能走,不能走就不能走吧,向路人打听了一下怀贞坊。

刚问头一个人,就得到了回答,被指点着过去。

进了怀贞坊。

又向人请教同福食肆,慢慢摸索找到,看到那间几乎和扬州城一模一样的同福食肆,让他一阵恍惚,要不是周围景致不一样,他还以为自己跌跌撞撞又回到了扬州。

竟如此相像?

孙岁深吸一口气,走入食肆,中午已经过去,食肆里倒没多少客人,吃饭的客人都压着声音,生怕吵着正在给李丽质她们批改试卷的尹煊。

食肆里这么安静?

这让孙岁有些不太适应,不过还没等他多想,姬温就迎了过来,问他要吃些什么。

孙岁在扬州分店吃了那么多天,对同福食肆的菜品自然是了熟于心,还没等姬温向自己介绍,就自来熟地点了一份红烧肉、一份番茄炒蛋。

委屈了自己好几个月,这不得吃点好的?

姬温有些惊奇地看着孙岁,没想到这个陌生脸庞的男人,竟是对同福食肆这么熟悉?不过也好,省得自己介绍的功夫了。

他也没多想孙岁是怎么知道的。

说一个尹煊不知道的消息。

读书人闲着的时候,总是爱写一写什么东西,有些人写诗、有些人作文章,有些家里衬得慌、铜钱多的,就写起了小说。

读书人的小说...

要么就是戏说历史,写一写春秋、编一编三国,要么就是写...读书人又被哪家妖精盯上了,放着好几千年的修为不要,硬是死皮赖脸非要嫁给那个读书人,你要是不娶她,那也不害人、也不抓回山里当压寨夫君,就默默无闻的当一个田螺夫人。

要么...就是写自己作了什么诗、写了什么文章,被通天的大人物看中,请到府上当门客,而后搅动天下风云。

尹煊作为风头人物,自然是没能逃得了那些读书人的魔爪。

原本是尹煊还没成为县男的时候,偷摸写的。

现在尹煊成了县男,就更要偷摸写了。

书的内容,也和寻常读书人写的小说不同——毕竟谁也没想到尹煊能有今日之造化,写的多是,某某读书人写了一首诗,得到了尹煊的欣赏。

和尹煊成为了生死之交,打那以后,来同福食肆吃饭、喝酒都不要再掏钱了!

那叫一个阔气。

里面把同福食肆的各种菜肴介绍的淋漓尽致,好几个读书人在一起琢磨该怎么去形容一道菜,那能不详细吗?

没来过食肆,但对食肆这么了解,那不就是看过那些小说了呗?

除了尹煊不知道这件事。

食肆里的大多数客人都看过。

不多一会,饭菜端了上来。

孙岁微微眯起眼,盯着那两盘菜,感慨了一声,憋了这么久没吃到这些食物,竟是觉得它们又香了一些。

嘿嘿嘿,小美味我来了。

拿起筷子,孙岁夹起一块红烧肉贪婪地塞入自己嘴里,嘎吱一咬,滋味在嘴里迸发——他记忆中的那种美味,被口腔里的滚滚热气瞬间冲散。

不是错觉。

是真的更香一些,味道比记忆中美化了的味道还要更加的美味。

这数月来的风尘仆仆,肉体上的疲劳、灵魂上的倦惫,都被这一口红烧肉一扫而空。

这...就是总店吗?

分店的手艺他就已经惊为天下第一,没想到真正的天下第一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