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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我的女友是偶像 > 第653章 《The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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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因为这个剧情提议,李贤哲脑海里忽然蹦出了《美国队长》第三部,这一部集结了几个新加入的超级英雄,将复仇者联盟分裂,为第三部《无限战争》打下了伏笔,也被粉丝戏称是《复仇者联盟2.5》。

钢铁侠的阵营里新加入了蜘蛛侠,而美国队长那边又有了冬日战士和蚁人。

虽然美国队长和钢铁侠闹翻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冬日战士,但至少看来,双方在人数上就不太平衡。

“在《新钢铁侠》里引导铁拳出场,先铺垫铁拳和斯塔克接触,并交代合作的原因,那么到了《美国队长3》,可以让铁拳再出场,这样观众也不会摸不着头脑。”

李贤哲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有两个自己在跟对方对打着。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超级英雄的梦想,更何况能在电影里这样,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

但李贤哲还有其他的顾虑,只能捂着头低声道“给我一点时间考虑吧唐尼,说实话毫无名气的我就算愿意出演,外界的反弹也要在我们考虑的范围内...”

李贤哲不需要靠演员这种职业来活动,为自己赚钱,但他却知道,他一旦宣布在电影里扮演《铁拳》,首先韩国那边的反应就可以预料得到,受益的还是他的公司。

“如今的你可不是毫无名气了,漫威已经在自己的网站上放上了你的个人资料。

更何况铁拳这个角色,好莱坞虽然有不少亚裔演员,但能够胜任这个角色的真没几个,我觉得,除了老爷子之外,没人比你更懂得铁拳是什么了....”

唐尼能感觉的到李贤哲已经心动了,两年前他就差点出演这个角色。

或许在他看来,如果当时漫威的高层能少给凯文制造一点麻烦,说不定成绩可观的情况下,《铁拳》的独立电影都会被提上日程。

在上个世纪,铁拳是第一个以华夏武侠文化应运而生的超级英雄,但最初他的人气并不高。

这还是千禧年后,随着各种因素让原作者将这个角色重新拿出来,填补他的背景和经历,才使得这个角色丰满起来。

论超能力,他或许不是最强,因为还有一些比他更加纯正的华夏本土英雄。

但他在今天的大趋势,绝对是外国人最能够接受带着东方特色文化的超级英雄,哪怕在漫画里他是金发碧眼的白人。

当初《铁拳》被传出拍摄真人版,一边倒的北美网友建议采用亚裔演员,就证明了大部分人,还是比较开明的,起码他们没有像漫威后来那样死脑筋用了白人让《铁拳》扑街……

到了这会儿,李贤哲的心里已经差不多有了底,剩下的,就是缺少一样东西,把他面前的这层纸给戳破。

“希望如此吧...”

李贤哲既没有去答应,也没有去拒绝,或者说两年前那一次他一开始是抱着想要尝试的心态的。

没多久的功夫,桌子上的食物被两人一扫而空,唐尼在桌子上放了几张钞票便和李贤哲往回去的路上走着。

“呜呼~~”

远处的人群中传来一阵欢呼声,随后…悦耳的歌声从那人群中传来,熟悉的嗓音让李贤哲停下了脚步,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想法。

每个会唱歌的人,所使用的唱法都各不相同,而且那独特的s..m风格,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是她一个人跑出来吧?

唐尼对这种情况显然是见怪不怪了,以为李贤哲是好奇,便不可置否的笑了笑解释道。

“看样子,又是哪对新婚夫妇跑到这里来庆祝了。”

“这个时间点唱祝歌?”李贤哲诧异道。

“对于新婚夫妇们来说,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是一样。

在很久以前,曾经有一位年过花甲的富商为了让他的妻子开心,在这里放言,谁能用祝歌打动他的妻子,他就允许他可以随意的在这里消费。

自那之后在过去,经过会有些来到这里度蜜月的新人们,在这里开办party,我想这会儿,是有人在为这对夫妇唱祝歌。”

祝歌,在西式婚礼上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在韩国,稍微有点名气的艺人都或多或少给新婚夫妇唱过祝歌。

比如金钟国,金范秀等,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

而放在一般人当中,演唱的都是新郎新娘的好友,所演唱的歌曲也都是名曲。

wendy抱着自己心爱的吉他,被围观的年轻男女包围在中间,她只有一个凳子,还有一个被支架立起来的麦克风。

“Some say love it is a river.....”

“that drowns the tender reed...”

“Some say love it is a razor...”

“that leaves your soul to bleed...”

“Some say love it is a hunger...”

“An endless aching need.....”

“I say love it is a flower...”

“And you , its only seed....”

李贤哲站在人群当中,现场的气氛随着wendy的歌声变得逐渐温和,除了四处拿着手机拍摄之外,没有一个人敢发出声音。

在她的对面,是一个临时被搭建的梯台,一堆被套上花环的新人夫妇站在上面,十指紧扣的牵着对方,对视的目光被蜜糖充斥着。

真的是应了唐尼那句话,对于蜜月期的新人来说,不管白天或黑夜,只求和彼此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点。

“好怀念的感觉,有点想结婚了……”李贤哲眯着眼睛,享受着空灵般的歌声扑在他的心脏上。

尘封在大脑深处的回忆纷纷涌现出来,那个叫做他父亲的男人,在他们经常去的餐厅,亲自演奏着钢琴,唱这首歌给他母亲听。

大概只有那个时候,是他觉得最享受亲情和见证父母爱情的时刻。

而…如今的他已经没有了完整的家庭,自从他母亲离开之后,李贤哲对于自己存在这个世界一直没有实感,好像自己不属于这个地方一样。

“wow...没想到竟然是Amanda的《the Rose》...李,你的这位朋友,声音很棒。”

唐尼撅着下巴不停的摇头晃脑,作为被传唱了几十年的经典老歌,自然清楚这首歌曲的背景。

《the Rose》在1978年的时候问世,最初由那位“了不起的m小姐”贝德·迈德尔在自己主演的同名电影作为片尾曲演唱,而这首歌的作者则在其中作为和声。

后来相继有多个当红歌手争相翻唱,包括红遍全球的美国天才少女LeAnn Rimes,超人气组合westlife,英国走红女歌手Natalie Imbrug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