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两个老不羞采取了耍无赖的战术,但程煜也并未立刻答应下来,毕竟,这件事办不办的成,办的成又该怎么办,那都是需要好好计较的。
低着头,程煜盘算着。
这案子充分的体现了无头公案的各种特征,死者是谁,不知道,凶手没留下太多的痕迹,又或者说凶手留下的痕迹已经被那些野狗破坏的差不多了。
而且死者的死亡时间已经过去比较久,若是有现代的刑侦手段,各种技术的应用,想要找出破案的线索,也不见得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
但这是明朝啊,各种刑侦手段落后的很,甚至连指纹这么基础的证据都无从辨别,就更不用说什么痕迹学什么dNA检测之类的了。
甚至于,现场连凶器都没找到。
要知道,程煜手下的那帮快手,已经把院子里翻了个底儿掉,基本上没有能够被作为凶器的东西。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可像是这种没有头,也没有主,连凶器都没有的案子,在这种年代其实很容易被办成悬案。
可大明啊,官员自己腐败着,御下却严厉的很,所有官员都怕层层上报最后自己也要担一些责任,所以务求把案子都在自己下一个阶层就必须了结,是以根据程煜对明王朝的了解,出现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这种,官场里上上下下往往都是刚得到上报,就勒令下级必须在一个月乃至半个月之内了结。
当然,如果包知县和庞县丞说的是真的,塔城上级的知府一旦出现案子,就动不动勒令十日之内结案的,也比较少见。真若如此,也难怪包知县和庞县丞脏话骂上就没个完。
根据自己的记忆,程煜真不记得自己跟那个锦衣卫的总旗费林有多深厚的私交,也不知道是融合记忆的时候有所遗漏,还是平日里这个程煜只是拉虎皮扯大旗,其实他跟总旗只是泛泛之交而已,却营造出一种他跟总旗相交莫逆的感觉。
可不管哪一种,程煜倒是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在县衙里的地位有些超然的原因,毕竟他身后站着的是个总旗。
明朝锦衣卫里,总旗也好,小旗也罢,其实都是不入流的,说是说七品从七品,但其实,没升到百户之前,都是炮灰,所有苦活脏活,从总旗到小旗再到校尉,一个都逃不掉,绝对的一线基层人员,冲锋陷阵是他们,上去送死也是他们,看起来穿着飞鱼服手持绣春刀很牛逼,但那些牛逼都是对普通百姓的,对应同级还好点儿,毕竟有锦衣卫的头衔可以先拿后问,可对着比自己级别高的,根本没可能像是电视剧里那样跋扈。
这就是在电影《绣春刀》第一部里,王千源饰演的卢剑星削尖了脑袋也想要升职为百户的原因。
总旗小旗说起来似乎也是官职,但他们和校尉同吃共住,上阵也都是一起上的,说白了,在锦衣卫里,总旗小旗既是官也是兵,只有到了百户的位置上,才真正的可以退居幕后行使指挥的权限了,也就是所谓的中层。
知县和总旗在官阶上是平级,但知县所管理的事务,以及权力范围其实是远大于一名总旗的。可锦衣卫又有监察百官的之权,这个监察当然指的是同级职往下,也就是说,总旗可以监管知县及其以下所有官员,是以在单纯的官场内部,明朝的官员对于平级的锦衣卫,其实是要显得弱上少许的。
而且,在明王朝时期,全国上下,千户所只有十四所,这意味着百户所也只有一百四十所,而明朝府的设立却有一百五十九个,这意味着,哪怕一个百户所管一个府,也还是不够用的。更有甚者,一个府,下边肯定不止两个州县,而一个百户手下却只有两个总旗,这意味着,往往一个旗所并不止对应着一个州县,他们只不过是将旗所建在某个州县而已,他们的管辖范围其实远远大于两三个县——明朝时期,全国上下的州县数目,超过一千一百个,二百八十个总旗需要监管全部的州县。
虽说到了明中叶以及后期,锦衣卫人数不再设置上限,使得各千户所百户所乃至旗所,冗员极多,往往一个百户所要管辖四五百名以上的锦衣卫,这也就是说,一个总旗下辖的手下也超过二三百人。
其实塔城的锦衣卫总旗费林也是如此。
他是个总旗不假,但其实监管着周围四个县的事务,由于塔城是这四个县里最为富有的,也是人口最多的,是以旗所设立在塔城,锦衣卫的总人数也达到了一百二十多人,共计两个小旗。
其他三县,各由一名小旗带着其手下的校尉打理,而那三名小旗的手下,也各有四五十号人。
所以,费林说是个总旗,本该手下就只有五十多人,可现在却管理着整整二百七八十号人,职权范围足足达到四个县城。
包知县即便是周围最大的县城的知县,手下衙役再多,那也只能在本县范围内行使职权,若是有犯人逃到邻县,也是需要发布协查通告然后找隔壁县的知县商量获准后才能越界抓人的。
可费林就不同了,在他监管的四个县里,他可以横着走,走到哪里他都是跟当地知县平级且拥有监管权的总旗。那里负责的小旗都是他的手下,他离开塔城去那三个县,无需跟任何人打招呼,有案子直接办便可。
甚至于,他上级的百户所职权范围内的其余州县,也就是另一个总旗监管的地界,他若是办案有需要,也是可以直接进入,而无需照会和自己平级的总旗,只需要事后打声招呼便可。
总的说来,锦衣卫也是个苦差事,没能达到百户这个中层级别的锦衣卫,更是苦中之苦。但他们对于百姓以及平级官员,却不啻为猛虎一般。
是以当大家认为程煜和总旗费林相交莫逆的时候,程煜在县衙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
虽说包知县和庞县丞对程煜的拳拳相护之心不全是因为他和费林的关系,但要说这里边没有一丁点儿费林的原因,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程煜本人,却颇有些迷糊,他的记忆里,跟费林似乎并无深交,可为什么包知县和庞县丞都认定他能让费林接下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案子呢?
当然,不是全接,而是跟县衙配合办案。
跟费林的关系究竟如何,程煜也只能等到见到那位之后再观察了,不过他心里是不抱太大希望的,毕竟,孙守义刚回来,锦衣卫就来了个小旗,似乎庞县丞还不认识,这只能是塔城除了曹正之外的另一名小旗了。那个程煜记忆里甚至没有姓名的小旗,虽说是公事公办,但他要找的人如果真的跟总旗关系很好,他也不至于这么不近人情。
眼下,包知县和庞县丞交待的任务,程煜还是要细细琢磨,到底该如何去完成的。
直接把案子甩锅过去肯定不行,而且那也不是包知县和庞县丞的本意,他们不是不想负责这个案子,也不是不打算对塔城的老百姓有个交待,他们只是不想受到上级的苛难,毕竟,真要是知府老头儿勒令他们十日破案,他们也只能把锅甩给手下的捕快,那这十日的限期就将落在程煜的头上。
换做其他的知县以及捕头,遇到这种情况,通常是努力办案,但若是实在没有头绪,就想办法找人顶罪。反正市面上总有些人人生厌狗见狗嫌的玩意儿可以把嘴堵上,到时候屈打成招也好,直接打死了拿着手按下指印签字画押也罢,务求在十日内交差就算是完事了。
但显然,程煜不是这种人,而包知县和庞县丞也不是这种人,他们需要一个说法,需要一个真相,是以需要更多的时间,去一点点的抽丝剥茧,查出凶案的最终凶手。
这案子,是塔城二十年来唯一的一件凶杀案……
程煜突然有了计较,就从这“唯一”二字入手。
在程煜思考的过程中,包知县和庞县丞很有默契的没有去打扰他,甚至两人连呼吸都放缓了,生怕惊扰到程煜的思绪,这种上官和下吏本末倒置的状况,放眼整个大明王朝上下,恐怕也只有这里会这样了。
“包叔,您是哪一年来这塔城出任知县的?”
包知县一愣,随即低头掐指,口中数着。
庞县丞不耐烦,直接道:“老包来塔城二十七年了。”
包知县抬起头,老眼昏花的点头:“嗯嗯,二十七年,是二十七年,那是……”
他还在想那是哪一年,可程煜却没理会他,径直说:“上一次塔城发生命案又是哪一年?”
包知县抬起头来,眼中总算是有了点精神,他说:“这个我记得,那是二十二年前,成化二年。那一年啊……”
程煜再度打断了包知县的自言自语,以免他回忆往事,伤春悲秋。
“费林来塔城出任锦衣卫总旗多少年了?我记得,包叔您熬走了五任总旗?”
庞县丞道:“这个我也知道,不是五任,是四任,费林是第五任。老包来塔城的时候,当时的锦衣卫总旗也刚到任不久,三年后被革了职,扔到西北戍边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而后来了个新总旗,五年之后升上去成了百户。本以为他麾下五名小旗里会有人接任总旗,可不曾想朝廷直接委派了一名总旗下来,据说是南直隶指挥使的什么亲戚。仅仅一年半之后,这名总旗就升任了百户,当然不是直升,而是又调回南直隶。随后才终于从当初那五名小旗里升上来一名总旗,这是第四任。那人升上来之后,恰逢百户所扩编,上头又派下来二十多人,其中就有费林。费林刚来的时候只是个校尉,三年多吧,我记得费林所在的旗所,他上头那个小旗也不知道吃坏了什么东西,告病回家不足一月竟然死了,而费林跟总旗是乡党,便被提拔成了小旗。又过了四年多的样子,当时的总旗被提拔,成了现如今的百户,而费林作为其乡党,加上的确年轻力盛,不像其他四名小旗都已经是四五十岁的年纪,便被提拔成为了总旗。如今,他在总旗的位置上也坐了接近十年了,手下那四名原本算是他前辈的小旗也都纷纷告老,费林现在在塔城旗所的威信可谓如日中天,所有小旗都是他一手提拔上来……哦不对,不全是,他升任总旗时上头委任了个小旗下来,其余四人才是他一手提拔的。”
对于庞县丞絮絮叨叨一大堆,程煜只能表示无奈,他问的只是费林出任总旗多少年,以及来了塔城多少年,没想到牵出庞县丞这么一大通。关键是二十七年前,你庞县丞也不过是个撒尿和泥的小屁孩罢了,那会儿你怕是还在乡下的学堂里摇头晃脑的背诵人之初性本善呢吧,也真难为你把塔城这点儿破事背的这么清楚。
“也就是说,费林来到塔城,也已经超过十六七年光阴了?”
包知县和庞县丞相视一眼,各自点头。
“咱们塔城上一次出现命案是哪一年的事情?”
见程煜问起这件事,包知县和庞县丞似乎明白他在琢磨些什么了,两人不禁对视一眼,相顾一笑。
见二人已经心中有数,程煜也就不再卖关子了。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上一次的命案,发生于二十二年前,当时包叔来到塔城不过五年光景。是在那位升任为百户的总旗在任期间发生的。而那位总旗,之所以能升任百户,在那起命案之后,塔城一直相当太平,这是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在那起命案之前,塔城也真是没有那么太平的,虽不能说命案频发,但想来包叔来到塔城的头五年,也颇有些焦头烂额吧?”
这番话,似乎勾起了包知县的回忆,脸上颇有些戚戚然之状。
“甚至于,那位南直隶的总旗,之所以会被放置在塔城,也跟当时塔城三年来没有任意一起重大案件有关。想必,那位总旗家里,也正是看中了塔城太平这一点。”
这倒是包知县和庞县丞从未想过的,毕竟那名总旗很明显,是来走个过场,人家就是要个基层锻炼的名头,然后就升上去了,回到南直隶继续在闲职上呆着,过他的舒坦日子。
但是很显然,程煜这么一分析,两人也都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
众所周知,虽说南直隶也留有整套跟京城相同的班子,但基本上都是闲职,那完全是因为太祖皇帝的历史遗留问题罢了。而那个总旗毫无疑问正是隶属南直隶某个闲职的世家,到塔城来就是混资历的。此前倒是没人去想,为什么一个南直隶的世家子弟,会跑到塔城这偏僻的地方来混资历,现在看来,程煜所言极是,一个风平浪静的地方,自然是混资历最佳的所在,既安全,又保险。
“那人走后,才有了如今的百户,当年他还只是升任总旗而已。在总旗的位置上呆了七年,终于也因为治下太平,上头又有了空缺,终于升了上去。费林虽然因此升任了总旗,可一晃近十年了,他是半点升迁的希望都看不见。顶头上司百户对他有知遇之恩,他甚至都不方便去活动平级调动到其他地方去,偏偏这位百户时值壮年,今年也不过四十出头,除非出现什么意外,否则少说还得在百户的位置上坐个十年八年以上,等到千户们死的差不多了,才或许能有个机会往上走一走。毕竟,咱们这位百户老爷是既没有靠山又没有后台,除了把上司熬死之外,别无升迁之路。偏偏,费林也是如此。当然,他不会盼着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百户去死,可塔城这些年风平浪静,他想立功都没机会。但终于,机会来了。这甚至不止是费林的机会,也是那位百户的机会。毕竟,平安了二十二年的塔城再度出现了大案,只要百户和费林能把这案子办的漂漂亮亮的,不愁上边注意不到。这二十多年的塔城对于锦衣卫的指挥使大人来说,只怕是个隐形的地方,连带着这里的旗所百户所,也无人问津。可一旦这起案子报了上去,指挥使肯定也会讶异,在咱们大明治下,竟然还有如此太平的地方。而且,即便是太平了二十多年,这里的百户和总旗也并未荒废自己的能力,这命案一出,在百户的指挥之下,总旗砍菜切瓜一般的破获了案件捉拿了凶手。就算不能因此得到升迁的机会,也至少可以让塔城这两个字,在指挥使心里留下些位置。而接下去,一旦塔城又恢复到往常的太平,那么就不光只是指挥使了,下头的同知、佥事,乃至镇抚使,恐怕都会再度想到,这塔城绝对是个培养家族子弟的好地方啊。无他,安全,且保险。”
包知县和庞县丞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