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处痕迹程煜早就看到了,他也留了神,很仔细的分辨过,但得出的结论是——那是某种脏污,或者陈年的血迹。
甚至于程煜还曾凑上鼻子去闻,但却并没能闻出什么特别的味道,也就无从判断这究竟是什么造成的痕迹。
也正因这痕迹半点味道都没有,所以程煜很快放过了它,去寻找新的痕迹。
而现在,程煜知道,这痕迹肯定有问题。
刚才是蜡烛靠近了此处,吹来的风让火光歪斜,触碰到了那并不大片的痕迹之上。然后程煜就闻到了那股类似于塑料烧焦的气味,现在呈现在他眼前的,也说明了这一切,就是这处痕迹被燃烧,才造成了空气里这股淡淡的塑料烧焦的味道。
凑上前去,程煜仔细的闻了闻,没错,就是这股味道。
那处大约只有半个小指甲盖大小的痕迹,现在因为火燎的缘故,已经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面积被烧焦了,那股臭味正是从这里发出,这说明,这处痕迹一定不是跟下马石原本就存在于一起的。
尽可能用一只手拢着烛火,程煜伸出另一只手,用指甲开始尝试抠动那处痕迹。虽然粘黏的很紧,这也是为何程煜刚才没有发现这处痕迹的异常的原因,但在程煜刻意的抠动之下,那处痕迹还是被程煜整块的抠了下来。
凑近烛光一看,刚才在下马石的桩子上不显山不露水的东西,现在却是一目了然,程煜立刻就知道了这是个什么东西。
火漆。
古代和现代都有火漆,不同的是现代的火漆通常由松香以及一系列化学合成的物质构成,而古代的火漆,通常由虫漆、焦油以及朱砂之类的颜料构成。
如果是隔着器皿加热,这种东西会很快融化为半固态,将其滴落在信笺的封口上,再使用某种特殊的印章使其凝固成某种特定的图案,就可以作为某种封印使用。
而若是直接用明火点燃,其中的焦油和朱砂等成分,就会散发出诸如塑料烧焦了一般的恶臭。
程煜刚才闻到的,正是这种味道。
和寻常的火漆不同,一般用于传递机密的封印物,火漆里掺加的颜料通常都是朱砂,红色比较醒目也有警醒的作用。但这处被抠下来的火漆,却呈现黑色,里头掺加的应该是某种黑色的颜料。
这当然是有意为之,就是为了万一留有残余的时候,会被人误认为是陈年的污垢,就好比程煜刚才以为的那样。
试想,程煜是带着必然有所发现的决心来寻找证据的,尚且要通过火烧这样的意外才能发现此处异常,那么其他人即便是注意到了这里,只怕也不会觉得这是什么人为特意留下的线索,而只会认为那是寻常的污垢。
好在阴差阳错的,最终还是被程煜发现了这里的异常,哪怕线索还并不明显,但程煜却已经大概知道,这处黑色的火漆,必然是王雨燕留下的。而她离开茶楼之后,甩掉了跟在身后的李四,再折返回来,也正是为了把这处火漆抠掉带走,只是,最终还是留下了这么一小块不起眼的痕迹,被程煜发现了。
程煜当然知道,这处火漆只是残余的边角料而已,真正完整的火漆,最少也得有一个铜钱大小,甚至更大。
火漆这种只需要不高的温度就能使其呈半融化状的物质,以王雨燕的手段,甚至都不需要点火以及器皿之类,只需要将其握在手心,用内功催发片刻,就能得到足够绵软的火漆了。
再将其黏在这下马石上,使用某种印章盖上去,那就会形成一个只有他们自己人才能看得懂的图案。
根据程煜记忆中所知道的,摸金校尉留给同行看的印记,有许多种图案,每一种图案都有专门的意思,这些图案甚至还可以进行组合,以表达更多的意思。
只是,程煜一直以为这些图案、印记,都是用手画出来的,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这些图案竟然会是用火漆盖章的方式留下的。
这的确是一种更优的方式,火漆留下的图案,如果被同行看见了,随手一抠,这痕迹就不复存在了。而即便没被同行看见,大约也只需要一场雨,就能使这火漆脱落。甚至于,日晒的时间长些,这火漆也会因为太过于干燥而脱落。
总之,使用火漆,比用手画那些图案,更利于毁灭这些痕迹。
只可惜程煜所能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他当然不可能通过这么小的一块碎片就推断出整块火漆的图案是什么,别说他了,任何一个摸金校尉也绝对做不到。而即便能做到也没什么意义,因为程煜也根本看不懂这图案所表达的意思。说穿了,王雨燕将火漆抠下,也只是因为谨慎,毕竟她已经发现有人在盯梢她了。
程煜不知道王雨燕是每天都会抠掉新制作的图案,还是因为今天她发现有人盯上了她才如此为之,不管如何,王雨燕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不谙世事,但实际上,她依旧是个江湖经验极为丰富的老手。
将那块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的火漆在手掌心里抛了抛,程煜将其远远的扔了出去。
已经确定了,王雨燕就是在这块下马石的桩子上留信号的就够了,留的信号是什么,除非她亲口告知,否则程煜也绝无可能知道。
快步走向了街头,转过弯,程煜看到李四已经让酒馆掌柜烫好了两壶酒,下酒菜也都已经摆在了桌子上,他快步走了过去。
吃了两杯酒,程煜问:“今晚你们卫所谁当值?”
这句话,问的当然不会是他们这些普通校尉,而是费林、曹正和黄平其中某一位。
整个塔城的锦衣卫卫所,校尉力士等等加起来近二百人,别说程煜问到了名字也很难认识,甚至就连李四也不太可能知道每一个晚上当值的人是谁,除非是他本就十分要好的伙伴。
而卫所夜间当值,总旗和两个小旗是必须留下其一的,否则真要是出了事,再派人去请他们,一来一回保不齐事情都已经耽搁了。卫所里,是二十四小时都不能缺少指挥官的。
“今晚是曹头儿吧。”
程煜点了点头。
“程头儿您问这个干嘛?当值是不能吃酒的,我们费总旗也不敢违令,程头儿您就别琢磨着一会儿带点酒菜去看曹头儿的事情了。”
“酒不能吃,宵夜总也吃的吧?不然饿死他个二胡。”
李四哈哈一笑,往嘴里塞了两块牛肉,说:“宵夜当然还是要吃的。”他可不敢顺着程煜的话说,哪怕这里也不存在隔墙有耳的事,他说的话也绝不会传到曹正的耳朵里。
“等刻儿你吃完……”程煜刚开口,就看到李四开始疯狂的往嘴里塞东西,他赶忙制止了对方。
“你也不要急,这才什么时辰啊,你家曹头儿也不是饿死鬼投胎,他用过晚饭恐怕也才个把时辰,你这一刻儿就把夜宵给他带过去,他也吃不下。你慢慢吃,等入了亥时,你再拎着夜宵去卫所,就说是你孝敬他的,他肯定开心。”
李四深以为然的点着头,心道这是程头儿有意提携我啊,他哪知道,现在他们这帮校尉,很快只会迎来自己的新上司,无论是费林还是曹正,显然是都要离开的,唯一不变的,大概只能是黄平吧。
“等他吃的开心的时候,你就跟他讲,说我白天安排你和张三做事,但是被对方发觉了,所以明天肯定不能再去。然后,你把你画的像交给曹正,他看到画像自然也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他肯定会多安排些人手,调换着去盯我大哥那个结义妹子,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李四一边点着头记下,一边却又感到十分的迷惑,嘴里咀嚼个不停,歪着脑袋不得其解,还是问出了口:“这种事,程头儿你自己去一趟不就行了?为什么非要我来讲呢?”
“你讲是公事,我讲虽然还是公事,但难免曹正那个作逼捣怪的东西会趁火打劫。老子这两天做饭已经做得鼻炎都快犯了,不想再跟这些二胡卵子扯淡。”
这是程煜的心里话,但却不足与李四道,甚至程煜连编个理由都懒得编,只是说:“叫你做你就做,那么多问题干么四啊,给你一个拍你们头儿马屁的机会你不开心啊?”
李四憨憨的笑着,心道还真是,我可别枉费了人家程头儿一片好心。
很快,亥时已至,李四也吃的差不多了,程煜就喊过掌柜,有又要了几个小菜,全都打包好了,让李四拎回卫所,他自己则是付了钱,朝着程家大院的方向走去。
安福儿和两名小厮一直在大门内候着,几乎每经过一个人,他们都会很注意一阵儿,这把终于等到了程煜,赶忙七手八脚的把大门打开了。
程煜跨过门槛儿,皱着眉头小声道:“这大半夜的非得开什么大门呢,留个小门你们该干嘛干嘛去不好么?以往院子里除了我就没别人,现在多了两个人,这大门吱吱嘎嘎的岂不吵吵?”
安福儿也不敢多言,只是唯唯诺诺的把程煜让了进去。
穿堂过屋,到了后院,穿过月亮门之后,程煜也知道,自己刚才的训斥毫无意义。
因为家里的确是多了两个人,但这俩人压根没有这么早睡的习惯,这会儿差不多也就是九点一刻左右,这俩人一个坐在石桌边自斟自饮,另一个光着膀子在月色中上下抛飞一把石锁,头顶袅袅升腾着白色的雾气。
看到这一幕,程煜口中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呃”。
安福儿听在耳中,回过头,眼神有些幽怨的看了程煜一眼,心道若是这位爹和这位娘睡下了,我也还真不愿意开大门,但他们这院里比街面上还热闹,那我可不是得打开大门迎候程爹您么?
程煜叹了口气,拍拍安福儿的肩膀,吩咐道:“下去打些洗脸水来吧。”
看到程煜回来了,孙守义也便放下了手中的石锁,抹了一把额头上沁出的汗珠,笑呵呵的冲程煜打招呼。
王雨燕也站起身来,招呼着程煜:“程家哥哥,来喝点儿啊?”
程煜点点头,把石桌上的汗巾子甩向孙守义,自己则坐在了王雨燕的对面,任由王雨燕给自己倒了杯酒。
“你们平素里都这样么?这个点儿了还不睡?”程煜喝了一盏酒,直接用手拈起一片香肠,放进口中。
孙守义将汗巾子搭在肩膀上,笑呵呵的说:“我们平时也没什么事做,用不着早起,不像你,大清早卯初就得起。今儿我俩也是看你还没回,所以觉得没甚要紧的,明儿不会这样。”
程煜赶忙摆手,说:“大哥你这说的什么话,我又不是怨怪你们,只不过是随便问问。况且你们在院中,即便是我在屋里睡下了,你们也打扰不到我任何。大哥你可千万莫要再讲这种话了,回头让我心里头觉得不舒服。”
王雨燕依旧显得大大咧咧的,也给孙守义倒了一碗酒,说:“大哥他说这话,是刚才我俩商量好的。之前,我跟大哥把他那边的院子打扫了一下,然后上街差人送了些东西过去,这会儿基本上就算是安顿好了。所以,今晚我们是特别在这块等你来家的,跟你讲一声,省的明天你大清早颠的了,我俩还没起床呐。”
程煜一愣,望向孙守义:“大哥这是要搬出去?”
孙守义脸膛子泛黑,点点头道:“总住在你家也不叫个事,而且我跟雨燕颠三倒四的,其实饭点都跟你们不在一起。白天我都还没下定决心,直到雨燕来家,我一想,我们俩平时那个点其实吃的是中饭,中午附近吃的是早饭,然后入了亥时,就开始吃酒,几乎都要吃到后半夜,就算是晚饭了。这两天呢,在你家吃得好住的好,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感到别扭,不是我们的生活习惯你还懂啊?所以我跟雨燕一商量,决定还是搬回到我家那个小院住。反正也近,想聊聊天吃个酒什么的,不管是我们过来还是你过去都方便。于是赶忙上街找了两家店,添置了些平时要用的东西,喊他们搬到我家去了。刚才也问过安福儿了,他说明天去帮我们找两个老妈子伺候到,这样对我们都比较方便,你也不用下了值还要惦记到我们吃没吃的问题。”
程煜看着孙守义,他知道,只怕是因为白天张三和李四盯着王雨燕的事,让他们俩心里犯了嘀咕。虽然肯定不会想到是程煜让张三李四去盯的,但以孙守义的心思,他肯定能想到跟锦衣卫有关。
搬出去呢,一来是为了不连累程煜,二来是有些事,他们也没办法当着程煜的面去做,连商量都不行,显然还是单独住在一个小院子里比较方便,进来出去的,也就没有人知道确切时间了,更利于他们要干的事情。
“既然是大哥你都把事情做在了前头,显然是我不管讲什么东西都么得用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面对程煜这不咸不淡毫无情绪夹杂的话语,孙守义显然有些慌了,他和程煜之间的感情是做不得假的,程家能保持如今的风光,他们孙氏父子功不可没,否则,程煜即便还算是个小富户,却也绝不可能像现在过得这么悠哉游哉。
在孙守义看来,程煜用这样的方式说这番话,显然是真的有些伤心了,他其实也一直在犹豫,原本想着反正在塔城也呆不长,就一直住在程煜家里也好。可这才回塔城不过第三天,就已经被也不知道是锦衣卫还是其他什么人给盯上了,若不是王雨燕江湖经验足,闹不好已经出了岔子。
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也正如程煜所言,把事情做在前边,趁着程煜还没回来先把东西添置齐了,院子也收拾了出来,就是为了给自己不走不行的理由,也是让程煜不要再劝的手段,可他没想到,程煜会突然露出这么一副幽怨的情绪来。
一下子,孙守义尴尬了。
安福儿此时正端着一盆水过来,程煜见状,借坡下驴,长长的叹了口气,说:“行吧,大哥你讲的也在理,反正就在隔壁,想找你聊天,或者找你吃酒,翻过墙就直接过去了。我们以前不也是这样,想找对方了,就直接顺着梯子爬上墙头,要是看到院子里还有灯火,就直接进去找对方……”
这一句话,把孙守义和王雨燕都惊得不轻。
关键程煜说的合情合理,他和孙守义以前就是这么处的,甚至于他爹和孙守义他爹也是这么处的,压根就没把对方当外人。
可现在不行啊,孙守义和王雨燕虽然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勾当,倒是不怕撞破,可就怕程煜翻墙过来的时候,院子里不止他们俩人呐,这万一再多出个摸金校尉其他一家两家的,那事儿可就麻烦大了。
兄妹俩急匆匆对视一眼,孙守义知道这还没办法拒绝,即便是说王雨燕一个女儿家,程煜你大男人不能说翻墙就翻墙也没道理,毕竟,王雨燕和他是结义兄妹,那么男女的规矩总还是要守的,是以程煜翻墙进院,只要不瞎闯王雨燕的房间,实在也没什么可避讳的。
为了避免王雨燕说出什么不该说的,孙守义赶忙满脸堆笑,说:“就是就是,我和老弟你从小便是如此,你我的爹爹也是如此,如今,自当依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