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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离柯南远一点 > 第260章 侦探团的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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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不愧是明智先生!”

听完高远的建议,园子不禁高兴的露出了崇拜的眼神,感到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振奋,于是园子便兴致冲冲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右手握拳的给自己打气道:

“好!我现在感觉文思泉涌,感觉有无穷的灵感在我的脑海里等着我写出来!好……”

很有斗志的,园子在说到这里之后,便有些等不及的,一口气将自己面前的饮料喝完,转身就要走出侦探事务所的办公室,似乎是要打算去重新修改剧本了——

“园子!你去做什么啊?”

见状,看到园子这前后态度的转变,以及现在这火急火燎的模样,小兰有些惊讶的问道。

“我去写剧本了!争取晚饭之前写完,然后大家就可以准备话剧演出的其他的工作了!”

园子兴致十足的回道。

“那……披萨你不吃了吗?”

对此,略感无奈的,看着园子面前那份还没被她吃过的披萨,小兰不禁忧心起了园子的身体道。

“不吃了!”

头也不回的,园子已经来到了事务所的门外肯定的回道。

“至少吃完再走吧?你不饿吗?”

小兰追问道。

“饿了的话,我会自己找东西来吃的,你就不要担心了啦!”

回眸,园子对着小兰微微一笑,然后就快步下了楼梯,在附近叫了辆出租车离开了。

对此,小兰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

“哎!不吃了吗?好浪费哦!”

这会,已经吃完了自己那份披萨的元太,看着现在茶几前空出来的位置上,摆着的那份没人动的披萨,不由摸了摸自己还没怎么吃饱的肚子,眼馋的有些转不开视线。

“既然园子不吃了……那么大家一起把披萨分了吧!”

注意到元太此时的举动,小兰脸上不由浮现出了温柔的微笑,如此说道。

“真的嘛!那我不客气了!”

听到这,元太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并马上探出身子,就要去拿刚好正对着自己的所在位置的茶几上,园子留下的披萨——

不过,即使是一张茶几的距离,对于小孩子来说探过去还是有点困难。

于是不由得,元太只好从沙发上站起,直接站在茶几边,继续探出身去要拿那份披萨,并且除了探出去的那一只手,元太另外的一只手则直接扒在了茶几边上,那手上原本沾着的披萨油,自然也就因此沾到了茶几上,并且还碰到了一旁别人的餐具——

“元太,你能不能矜持一点啊!”

看着元太这幅急不可耐的样子,正坐在元太边上的光彦注意到自己的餐具上沾着元太手上的油,不由表现的有点嫌弃道。

不过对此,坐在茶几另一侧,正好是位于元太跟那份披萨中间的小哀,看到元太这幅模样,澹澹的,伸出没有那饮料的另一只手,帮着把那份披萨连带着餐具,一块挪到了元太跟前——

“喏,给。”

小哀表情平澹的说着,然后就继续用吸管喝起了饮料。

“哦,谢谢!”

看到小哀帮着自己把披萨拿了过来,元太顿时开怀的笑着感谢道,然后直起身,迫不及待的伸手从小哀手里抓过了那份披萨。

然后因为动作过大,元太沾着油的手才,触碰到了小哀的手——

“真是的,元太……”

对此,在光彦身边另一侧,注意到了这点的步美,也不免有些看不惯的说道。

“啊、啊……”

同时,光彦见到元太这么没有分寸的弄脏了小哀的手,便有些生气的说道:

“你就不能擦一下手再去拿嘛?”

闻言,元太不免尴尬一笑,在将那份披萨放到自己面前之后,竟直接将两只手放在自己的衣服上摩擦,以此来擦去自己手上沾着的披萨油,然后就马上又去拿披萨来吃了——

“用手帕擦啦!”

步美见元太这么擦手上的油,只感觉无法接受的说道。

“啊呀……”

对此,有点不好意思的,似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好,便无奈的尴尬道:

“惨了,要被老妈训了……”

“而且,你不管灰原同学的嘛!”

光彦有些义正言辞的说道。

对此,有些后知后觉的,元太略感疑惑:

“灰原同学怎么了?”

“你……”

顿时,听到元太这么说,光彦大感无奈,然后叹了口气,开始从自己口袋里找起了手帕——

“没关系。”

不过,没等光彦找完,小哀默然看了眼自己手上沾上的油,澹澹回了句,然后就转过身,朝着身后办公桌前的伸了伸手。

于是见状,坐在办公桌的位子上的高远,就自然的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手帕,递到了小哀手中。

而小哀接过手帕后,便用手帕擦了擦手上的油渍,顺手就将手帕放在一旁,再度拿起了没喝完的饮料喝了起啦。

对此,找手帕找到一半的光彦,也只好讪讪的停下了自己的举动。

然后,由于园子的离开,本来因为要讨论剧本而还算热闹的事务所里,这时便有些冷清下来,看到大家基本已经吃完了披萨的情况下,小兰则已经开始收拾起了吃完的餐具,

(差三百字,凌晨马上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