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醉,再醒来时,朝轻颇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夕的错觉。
“嘶……”
早知道不贪那一口醉霜月了。
冰酿泉的确是解酒的利器,效果温和,相较的需要的时间也长,偏她贪嘴饮了一整瓶的醉霜月,反倒是激了酒气。
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外间的人听见屋里有了动静,立刻起身来问:“姑娘可是醒了?”
“嗯。”
朝轻眼中迷蒙未退,任由婢女为其穿衣束发:“我睡了几日了?”
“今个儿已是第三日了。奴婢已让人去厨房取了饭食,您可要用些?”
朝轻点点头,睡了三天,的确饿了。
待饭食一端上来,朝轻立刻就瞧见正当中放的一小碟辣花生。
份量不多,却足够解馋了。
看来这是有人回来了。
朝轻端了碗米粥慢慢吃着:“院里有空的花盆吗?”
“有。不知姑娘想要什么样的?不如奴婢寻花匠过来?”
朝轻摇头拒绝,她自己就是花,哪里还需要寻花匠过来。
“找个结实耐摔的,小一些的。”
等花盆送来时,依旧来了不少人。
“阿姐!”
飞流立刻扑到少女身边,委屈巴巴道:“阿姐叫都叫不醒”
“我错了。”朝轻实在抵不住这水汪汪的目光,放下匕首后直接认错。
当初她选中飞流一道逃跑,不过是因为这小孩是那组织里唯一一个还没出过任务,于世事上一概不知的,容易控制。
可这小孩太乖了。
她也就认下这一份羁绊,给自己认下这世界中唯一的亲人。
“那阿姐以后不能睡那么久了!”
朝轻点点头,吩咐婢女将她的行囊拿过来:“看。阿姐给你做了新的发带,换上这个,然后咱们出去玩。”
男子二十及冠,飞流如今才十五岁,又活泼好动,素日里还是用发带多一些。
来到这里后,朝轻做的最多的绣活就是发带了,基本上都给了飞流,上头都绣了阵法纹路,时时刻刻都护佑着她的弟弟。
待换好发带后,有人开口了:“楼主啊,辣花生好吃吗?”
“不错。顶针婆婆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好。”
蔺晨拍了拍胸膛:“这可是我废了三寸不烂之舌才从顶针婆婆那讨回来的,又不辞辛苦地亲手背了回来,你就不说点儿什么?”
朝轻撑着下巴啧了一声:“琅琊阁怎么不拿你的脸做匾额,定能百世不腐,代代相传。”
说完拿出一只荷包扔向蔺晨,荷包就是路边摊子上卖的那种,几文钱一个,入手轻飘飘的,也没什么重量。
“你不是馋赏金楼的送信鹰隼吗?里头有一音术,可用于鹰隼。但能不能同那些小家伙合作,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蔺晨当即觉得如有千金之重。
如今传信多用信鸽,可驯的再好,路上难免有被扑食,被射猎的风险。
可鹰隼不一样,那可是空中一霸,速度也是望尘莫及的,只可惜鹰隼性情高傲,宁可绝食自杀也不肯伏首。
琅琊阁本就以消息灵通闻名江湖,所以谁能知道当时蔺晨见赏金楼竟用鹰隼传信时的心情。
这也是为何朝轻一年到头行踪不定,天南海北的到处跑,但一有事就能极快回转的缘由之一。
“你这份礼,未免……”
朝轻莞尔道:“行了,又不是头一日认识。”
蔺晨把荷包收入袖中,郑重其事地宣布:“以后赏金楼来琅琊阁,一律五折!”
来了三个人,两个都得了礼物,剩下的这个……
朝轻把花盆塞给梅长苏:“这个,好好养着。”
花盆是江左盟的的,土也是江左盟的,也就上头的纹路是新刻的,乍一听觉得有些敷衍,但在场的人都没这么想。
“这里面种的什么啊?”蔺晨问道。
“一棵草。”
梅长苏端稳了手上的花盆:“该如何养它?”
朝轻擦了擦匕首上的碎屑:“日照,浇水,施肥……不用换盆换土,别离开你身边就好。”
见好友那抱着花盆,喜不外露的样子,蔺晨不由得想到前两日他与好友的谈话。
“那你如今都与她说开了,日后准备如何?别怪我没提醒你,这小丫头在南境露了面,待明年琅琊美人榜上定然是要将她排上去的,否则我琅琊阁可就要砸了招牌。”
往日朝轻以赏金楼楼主身份出现时,惯是遮面,所以江湖只知赏金楼楼主是个年轻女子,却不知其容姿之盛。
世人爱美慕强,当有人二者兼备时,追逐者可就如过江之鲫。
“回金陵,翻冤案。”
他还有未完之事,有未结之约,更有不知何时走到尽头的寿命。
在了结这些事前,他都不能。
可是……
蔺晨畅然一笑。
自从认识了那小丫头,他还没见她有什么想做的事是做不成的。
这小丫头现在一心只想着解开火寒之毒,怕也是没心思想旁的。
而且长苏好歹也是琅琊才子榜榜首。
时日尚有,且往后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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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北燕皇城中,最不被人看好的六皇子一举拿下北燕太子之位,一句谏言随之响彻天下。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一时间,大梁朝中最具权势的两位皇子—太子与誉王,或亲上或遣人,去了可探寻答案之地—琅琊阁。
同时,本就风波不停的金陵城,更是有风雨压城之兆。
江左盟。
“你要跟着萧景睿那公子哥儿入京,要住到宁国侯府去,我劝不动你,不过你这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是真不怕人生气?”
蔺晨端着一碗鲜肉喂着站在高架上的鹰隼,手都酸了,这鹰瞥都不瞥他一眼。
梅长苏把带着北境夏风的信件仔细收好,从蔺晨手中接过碗来,刚一伸筷,那小鹰便低头叼走吃掉。
“飞流会同我一道去。”
蔺晨长长地“哦”了一声。
梅宗主身边高手无数,可不缺籍籍无名却能上得了琅琊高手榜的护卫。
而且飞流是谁啊,那可是赏金楼楼主哄着宠着,视若珍宝的弟弟。
除了习武习文,半分苦头都舍不得让人吃,连吃的药都是甜的。
这一遭同去,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赏金楼都能用鹰隼传信了,难道还会缺了自家人的。
“长苏啊,这下我是真放心去南楚了。”蔺晨拿起桌上折扇,向外走去:“明日启程我就不送你了,有事早点儿招呼。”
梅长苏将最后两口肉都喂给小鹰,亲手将窗台上沐浴在秋日旭阳中的花盆搬回房间。
花盆表面的纹路已光滑无比,可见有人精心照料,时时摩挲。
就是花盆中仍旧只有一株小芽。
梅长苏伸手轻抚过草芽,仿佛在抚摸绝世珍宝。
自从这花盆到了他手里,日晒浇水,片刻不离身边;半年前花盆里终于冒出这颗芽,可就是不见长。
偏唯一知晓内情的人大半年前就已北上,到现在也不知何时回来。
他不愿让朝轻步入金陵旋涡之中,可真想拦她,饶是他怕也只有两败俱伤的计谋可用。
飞流也同她一般,是个执拗的性子。
要是他不让人去,飞流肯定会偷偷跟上,届时她顺势安排人马,一路妥帖照顾;既然要妥帖照顾,那怎么能不跟着进城呢。
飞流唤他苏哥哥,是他疼爱的弟弟,还能听的进他的话,但赏金楼的人手段频出,忠心耿耿,总之难缠的紧。
还是带个乖巧些的吧。
随着回金陵的车队从江左出发启程,此时的梅岭也迎来了今年的初雪。
朝轻见着自己呼出的白气,看着越发暗沉的天色,加快了捕捉雪疥虫的速度。
就差几只了,即便她瞳色已露浅灰。
烈火焚身,雪疖虫啃食血肉,这才有了天下第一奇毒—火寒之毒。
这些雪疥虫只会出现在梅岭,所以当初啃食过赤焰军将士血肉的雪疥虫还都在这儿。
冤孽一日,驻留在幽冥的亡魂便无法转世投胎,纵使他们的记忆会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模糊,但执念不会。
没有灵气,她所掌握的玄术无法穿梭阴阳界限,她只有这种法子,借着骨血引渡残念。
那些将士的执念中都有着梅岭之战,大雪,烈火。
经她在梅岭布置的阵法化为极寒极热二气,再通过花盆上铭刻的阵法催化忘川花。
一年,忘川花就能成熟。
好在那人已对她敞开心扉。
否则她花了大半年布置的阵法,耗费千金收集的材料,再翻上千倍万倍, 也无法让赤焰军将士的忠魂将执念交付于她,更别提转化了。
等她回去了,非得跟这玄术死磕到底!
定要研究出不用灵气的玄术来!
待将最后一只雪疥虫投入阵法之中时,朝轻心有所感,伸手扒开阵法一角。
一颗褐色草籽出现在她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