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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了,我想见识娱乐圈的风景 > 第728章 《中美电影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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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首映第一天开始,就能看出这种差距。

在第一个周末,《安娜贝尔》在北美拿下3714万美元。

虽然第一个周冠军是到手,但是,对比去年《招魂》的4186万美元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当然,这也有制作成本,非主线作品等因素在内,这样的结果也足够雅各布提前对温子仁进行奖励了。

原因也很简单,《安娜贝尔》这样一部招魂宇宙的衍生剧都成功了,就很明显地预示着,米高梅开发的整个招魂宇宙是成功的,进入了正确的轨道。

同样的,后续的计划不需要犹豫,尽可以按规划上马。

《安娜贝尔》的上映林枫来说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一件小事。

此刻的他,正在天恩影视基地的房间中,接待了李小萍等人。

剧组的人,或者影视基地的工作人员都很好奇,怎么视界集团的那几位巨头都集中到这里,因为来的人中,除了李小萍,还有赵墨和张达军。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房间中,还摆放这许多设备,这是为太平洋对岸的美国准备的,雅各布也远程参加了这次会议。

其实国内的远程视频会议的技术在2009年时就已经非常成熟了,只不过因为疫情的原因,才一下子得到了普及。

不过,这个时候雅各布还没上线,林枫和李小萍等人先沟通一些国内的事。

“总局那边我收到消息了,这次的国内应该不会再拖延了,最快年底就与美方谈判,慢的话也不会超过春节。”

李小萍一上来,就通报了可能影响整个国内影视行业的事情。

这个事林枫自然知晓。

前世的林枫,虽然是影视行业的边缘人,但再怎么边缘化,对于这样重要的节点政策不可能没有研究过的。

毕竟在当时,对于国内的绝大多数制片公司来说,这就属于天塌了一样的消息。

当然,对于经历过的普通人来说,可能并没有觉得有太大的变化。

那是因为后来国产电影票房的崛起,甚至让总局都不再提什么国产片票房份额至少超50%的指标了。

不过,在当时,行业内的人对于好莱坞电影的恐惧,是刻入骨子里的,靴子落地前是大家最焦虑的时候。

嗯...好吧,院线除外。

当然,这件事也不是今天一下子冒出来的,已经来来回回拉扯好多年了,行业内的人也都有预期的。

其实这件事还要从承诺制的wto规则说起。

2001年时,国家为了加入wto,承诺了一系列的开放政策,其中自然有影视行业的开放,这点在当初是签署了承诺协议的,白纸黑字!

不过,对于具有宣传作用的文化口,国家向来是非常非常谨慎的,更是非常非常重视对于宣传的作用。

这点,从国内各省市常委会中,一般宣传部长要入常就可见一斑。

所以,哪怕是白纸黑字签订了协议,但国家对于这种开放,一直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始终没有履行。

这样的态度,让好莱坞那边忍无可忍。

于是,2007年4月10日,美国政府正式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磋商请求,启动了一场针对中国贸易政策的法律挑战。

案件编号为dS363,即着名的“中美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

此次申诉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起。

其核心指控是中国政府对进口出版物、家庭娱乐视听产品、录音制品以及供影院放映的电影所实施的一系列限制措施,违反了《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以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相关条款。

美国方面认为,这些限制措施严重阻碍了美国相关产业进入庞大的中国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商业损失,并助长了盗版市场的蔓延。

当然了,这一行动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美国长期以来在全球推行其文化产品自由贸易战略的一部分,旨在打破各国为保护本国文化产业而设立的贸易壁垒,为好莱坞等美国文化产业的全球扩张扫清障碍。

其实,这个扫清障碍的动作,对于林枫也是有利的,毕竟这原本就是以mpAA为主力推进的,而米高梅也是其中的一员。

其中,这场诉讼的核心争议点就是进口权、分销服务与市场准入门槛。

最最让好莱坞深恶痛绝的,自然文化产品的进口权独家授予了中影和华影,这种做法直接违背了中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承诺,是歧视。

好吧,其实林枫,或者说视界集团也对这个规定也很不感冒,让他白白错过了许多赚钱的机会。

最最不爽地是,连自己花钱在好莱坞拍的电影,还要给中影或华影分一部分钱,还是大头,还有没有天理了。

当然,美国佬反对的东西中,也有林枫喜欢的。

比如,国内还规定,影院每年放映国产电影的时间不得低于总放映时间的三分之二,这种“国产片保护月”等行政措施,也被认为是对进口产品的一种歧视性待遇,违反了GAtt中的国民待遇原则。

这点林枫认为不错,既能压制一些院线的扩张,又让天恩的导演竞争压力减少。

毕竟跟好莱坞的精品比起来,国产片那种歪瓜裂枣,在天恩的电影面前,就跟小孩似的,这也是这么多年来,天恩一直力压群雄,稳坐宝座的原因之一。

所以说,屁股决定脑袋,利益决定态度,一点没错。

这场官司足足打了近三年,直到2010年1月19日,才由wto争端解决机构出具最终判决,认定中国的多项措施违反了wto规则。

根据wto的规则,败诉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和建议,这个合理执行期限,wto最终确定为14个月。

也就意味着,中国最晚需要在2011年3月19日前,对其国内与电影、出版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修改,以使其符合wto的规则。

如果中国未能在此期限内执行裁决,美国将有权请求wto授权其采取贸易报复措施,也就是贸易制裁。

换个大家都有感触的说法,也就是后世人非常熟悉的关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