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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说,程世喜那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能穿出范儿来。看得导购小姐,两眼都散发出狼一样的目光。

“怎么样!”程世喜一手轻轻搭着柜台,一手揣在兜里,慵懒的说道。

“啧啧……喜哥就是不工作,坐模特也能获益不菲。”方默南竖起大拇指打趣道,一身休闲服饰以一种挥洒自如,恰如其分地体现了程世喜知性人士的风范。真是风度翩翩、优雅有礼的绅士,让人看着温文如玉,儒雅大气、斯斯文文的。

“那当然,我这身材不错吧!”程世喜笑着进入试衣间,又换上了一身男士正装。

男士正装穿在他身上,给人一种冷静淡然却又不失霸气的气质。

程世喜踩着猫步,挺拔的身姿又踱回了试衣间,再出来,紧身的t恤衫隐约能感到程世喜紧实的胸肌,t恤不仅强调了肩部的线条更兼具了收腰的效果,他上半身的曲线暴露无遗。低腰线的牛仔裤,脚蹬一双黑红相间的运动鞋,简单的搭配,端的是风流潇洒,放荡不羁、举手投足见的超然神采风度翩翩,给人以自然、独具风韵的境界。

“怎么样!”程世喜富有磁性的嗓音传来。

还没等方默南他们回答,“先生!你好!我是星跃文化的传播有限公司,这是我的名片。”说着他还把名片递给程世喜。

程世喜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对导购小姐道,“小姐!刚才那两套衣服全给我包了。”

“好的,先生请稍等。”导购小姐笑的如花一样,哇……这个月的奖金又翻番了,要是多来几个这样的大主顾,她做梦都会笑醒。

“这位先生有着男模的身材,深邃而犀利的目光,声线非常的富有磁性,很有感染力。您要是加入我们公司,经过我们的包装策划,我保证你横扫东南亚,红透半边天。”中年男子继续游说道。

敢情遇上星探了,不过90年代初,南方娱乐文化,正直发展的初期,这时期刚刚崭露头角的歌星,几年后,迅速成长为大陆流行乐坛的中坚力量,至今他们的影响力在70末、80初一代人的心目中仍然难以磨灭,只是到了后世落寞了不少。

和同时期的香港无法比拟,那可是群星璀璨,改革开放后(70末/80初)出生的那一代人,可能不熟悉上世纪70年代的许(冠杰)、罗(文)争霸,80年代的谭(咏麟)、张(国荣)争霸,但在他们心智初开的20世纪90年代,却亲身经历了四大天王在流行乐坛争奇斗艳、流光溢彩的时代,“四大天王”光环余晕延续后世,他们依然活跃在舞台上。

“走吧!咱们去女装部看看。”程世喜提溜着两个袋子说道,对他的话充耳不闻。

方默南指指一脸尴尬地站在那里的星探,星探不好意思的笑笑,刚想在极力游说。

程世喜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我看起来很缺钱嘛!需要出来买嘛!”

程世喜这话就很恶毒了,他的毒舌,可以把人吓走。

“嘎!”他摇摇头道,“不缺!”能进到这专卖店,掏钱又这么爽快,人家这身上穿的,加上刚才买的,好几万呢!他有点儿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

人家不缺钱,所以不用抛头露面,可是如此有型的男人,实在是人间极品啊!让他放弃实在太可惜了。

程世喜才不管他呢!拉着方默南就走,直接奔了女装部。贺军尧和元肇鹰也起身跟在后面。那个星探也在屁股后头跟着。

站在女装店里,可真是琳琅满目,比男装店花哨多了。

“喜哥!来这里干什么?”方默南甩开他的手,坐在店里的长椅上,不着痕迹的揉揉自己的脚丫子。

“给你买衣服。”程世喜站在女装部里,挑挑拣拣的,一副专业人士的摸样。

“我不需要!”方默南摆摆手,婉拒道。“阿谦,给买的衣服很多了。”

“哼!那小子,买的也叫衣服,连个性别都分不出来。”程世喜嘟着嘴,一脸的不满。尽是些运动系列,宽松,没有一点儿型。“老气横秋的,一点儿少女的韵味儿都没有。”

听两人的交谈,见两个人光看不买,售货员走近了些,微笑道:“这是本季的最新款,颜色很浅,请不要随便的挑挑拣拣的,这些衣服很贵的。”言下之意不用您的爪子乱摸。

程世喜斜睨了她一眼,伸手在衣架上又划拉了几下:“不挑挑拣拣,怎么知道哪件适合自己,摸两下都不行,可见也是有名无实的东西。还买什么?”

“你……”售货员咬了咬牙没骂脏话,脸上职业性的微笑已经挂不住了。

“喜哥!”方默南对他摇摇头道。

“什么态度!”程世喜可没受过这种白眼,脸色当下就阴沉了下来。他看向闲坐在一边的元肇鹰道,“小子,这就是你们的员工素质。”

“底下人生活不易,你就不要计较了。”元肇鹰双手不停的摆弄着手里的宠物蛋打发时间,没法子,陪着来买衣服,这男人的衣服还能看看,女人的衣服,免了吧!他家妮妮还小的呢!

“嗤……一个半大的小孩儿,也能炒我鱿鱼,你们痴人说梦的吧!看着不像是神经病啊!别以为穿的西装革履的,就打肿脸充胖子,充什么大半儿蒜。”那女的还真不知天高地厚了,居然嘲讽道。

“小子,人家不领情。”程世喜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脚尖不停的打着拍子。

元肇鹰头也没抬淡淡地说道,“你可以滚了。”

“哟呵……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售货员一双吊角眼,鄙夷地看着他们道,“知道我叔叔吗?说出来吓死你,他在这里可是客房经理。”她一脸高傲说道。

元肇鹰视线离开手里的宠物蛋,抬眼漫不经心的看着眼前的女人,“你知道我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我是这家酒店最大的股东,我开除个把员工还是有权力的。”没时间看她目瞪口呆的样子,“还楞着干什么,还不把她给我扔出去,多看一眼,都会脏了眼睛。”

从暗处出来几个人影,把那女人给叉了出去,那女人给吓傻了似的,就这么给人给扔了出去,等她想找后台时,就发现他叔叔也被人扫地出门。

他叔叔恶狠狠地看着她,想着因为她不但自己丢掉了工作,想在业界立足,也是难上加难。这个惹事精,‘啪啪……’两巴掌,直接把她扇成了猪头。他甭想在这里混了,白道上还有说理儿的地儿,黑道不被追杀就已经万幸了。

程世喜这边的动静,自然也惊动其他的导购,把她们吓的大气都不敢喘一声,自然也没人敢来推销了。

贺军尧回来,手上提着一双黑底蓝色印花的平底布鞋,非常的有民族味儿。新鞋常常因为太硬,穿着很不舒服,甚至把脚磨得红肿、起泡。

“换上!”贺军尧把鞋放下,蹲了下来,“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吓的方默南赶紧避开了,手臂挡着他进一步的动作。

程世喜眼神微闪,面露不郁,懊恼自己怎么没发现她的脚不适呢!“怎么样!脚上磨了泡了。”他也蹲了下来。

“你们起来,我没事。”方默南拖了鞋,露出白嫩的小脚丫,刚才手上附有灵气,早就消灭了磨出来的泡了。“你们看,没事吧!”一双秀气的小脚,左右抬抬,确实没见发红的地方。

贺军尧二人才起来,不过方默南还是穿上了贺军尧买来的平底鞋,还是平底鞋舒服。

程世喜从衣架上拿出一套裙装,“来了怎么也得试试吧!我们都买了,你可不能空手。”

“你要是不买,我们今儿就不走了。”程世喜耍赖道。

方默南看着两个大男人和一个大男孩儿如此无赖,“行!”方默南起身拿走了程世喜手上一套服装,黑色连身雪纺的短裙,上面辅以镂空的刺绣。

方默南从试衣间落落大方的走了出来,真是神采飞扬,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怎么样?”清脆的甜美的笑声响起,“看你们的样子就知道效果不错。”说着方默南转了一圈。

这款裙子,款式简洁利落的,纯色没有多少花哨的装饰,无袖无领的。

何止不错,这种最常见普通的衣服,竟然被她穿得有声有色,突出她优雅洒脱的气质。

处在发育中的方默南不适合夸张的衣服,这种简洁优雅的服饰才更适合她。少女举手投足像个孩子般稚气未脱,却又流露出一种天生的优雅。

“嗯!喜哥的眼光不错。”方默南夸奖道。

接下来几套服饰,也是纯色的,像是简单黑色小洋装、无领无袖洋装或是七分裤、纯色的高领毛衣。看来不仅程世喜知道她适合怎样的服饰,方默南也知道怎样搭配服饰,如围巾,帽子。服装没有太多的修饰,而是一气呵成、毫无累赘。

开玩笑,方默南就是靠服装设计图纸起家的,再不会穿衣打扮自己吧!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