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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一千三百多步,终于见到了人影。
转眼看见茶寮,沈曼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一把把行李放下就去茶寮那里要水喝。
给了银子,喝下三碗茶才将将把体内的热度降下去。
丫丫的,体力活压根就不是给人干的。
累死了!
下次谁跟她说情愿去干体力活也不要动脑子,她就跟谁急!
好不容易心肺得了缓冲,沈曼慢慢调整呼吸,扇扇风降低脸上的热度。
这天气热了,身上的衣服都挂不住。
她一边呼吸一边观察四周环境。
这就是个小山坳,面积不大,一眼就能看个大概。
山边的一片平地,应该是连接了几个村子,大家零零散散的在这块摆点小摊维持生计,里面最大的就这个卖茶水的小店。
那青年教席说的大概就是这个地方,她应该没走错。
“小二哥,听说这边有卖仆役的。”
人群是有几个,但她初来乍到,不确定。
小二哥接过碗上下打量了沈曼一番忽地笑了。
“真是赶巧了,以前你若是来问,那指定是没有的,今儿个真是有,瞧那...”
小二哥指了指不远处人群扎堆的地方。
“那就是,今天刚来,人也是头一次来,你们很有缘分哦。”
沈曼没好气,观察了一下那边的环境,给了小二哥三个银币。
“麻烦小二哥帮忙看一下行李然后再打包一壶茶。”
“诶,您放心,东西丢不了,且去吧。”
没得办法,沈曼只得从人群里挤进去。
里外三层,就这点地方人还挺多,她本就狂躁,这一通忙活心里的郁闷感差点爆棚。
等她终于到了正中心,眼神落定,视角之下,看见正面出现一个笼子。
就这当口,沈曼精神有些恍惚。
不是情绪的问题,许是体力到了极限,又许是精神的问题。
她感觉自己的神经受到了刺激。
她没想到她会看到一个笼子,更没有想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躺在笼子里。
蜷缩着,身子根本铺不开。
看见狗在笼子里她都觉得拘束难受,更不要说里面关着一个活人。
这个瞬间,沈曼打心底生出一股恶寒。
一种来自于外界对她自身的冒犯,她似乎是被扇了一巴掌,脑子里的某些神经被震得稀碎。
笼子里的人身穿布衣,长腿蜷曲着,因视角问题看不清长相,但瞧着裸露的皮肤依稀能判定这人年纪并不大,或许只比沈曼大出一点。
而如今好好的一个人就被关在笼子里,心里头又闷又难受。
被关的分明不是她,但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而死。
有一股不知名的气体正在侵蚀她周围的氧气,直叫她呼吸加快完全不能自已。
于她而言,人和牲口有着本质区别。
多年的教育让她对这样的做法心生抵触。
这么不尊重人的景象对她来说刺激过大,以至于一时之间她更是有丝恍惚脑子不是脑子。
“诶,都瞧好了没,最后一个了,卖完我就回家去了,可有出价的?”
“皮鲜肉嫩,上好的年纪,妥妥的小鲜肉一枚,买回家当仆役也要的,暖床也使得,好处多多。”
沈曼神色肃然,手心不自觉的握紧。
使得个鬼使得!什么垃圾会靠买卖人为生!残害同类,畜生不如。
她说不上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心里有火在烧,脑海沸腾。
或许是最近太顺遂,她都忘记了人生本就艰难,偏她只是相对而言运气好些罢了。
沈曼的神经松懈了,放松了,见多了好人好事,见识了陈秋生的开明和智慧。
以至于让她忽视了这个世界还有一个非常让人痛恨的毛病,那就是人口买卖。
原主沈曼和段觅觅就是这玩意的苦主。
眼下的世界本没有她理解的那般文明,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好似是给她的大脑泼了一盆冷水。
咽了咽口水,沈曼扯了扯嘴角,也是没有半点犹豫。
“人,我要了!”
人牙子一听立即转头看着沈曼,他上下打量沈曼,似乎在衡量什么东西。
瞧着沈曼的年纪说话也是不客气。
“他可不便宜,你小小年纪怕是出不得那个钱,还是先让你家里人来吧。”
扯皮纯属于浪费时间,沈曼也不含糊,低声给了肯定回复。
“我自己就行,多少钱?”
“二十金。”
价格一出,周围的人皆面露难色,其中不乏嘴快的立即开始为沈曼道不平。
“你个人牙子,我瞧你也半天了,之前你卖七金,八金的,我就不说了。”
“眼下如何能要得二十金?市场行情买个壮汉也不过是五六金,瞧着这人身无二两肉,如何能要得二十金。”
“你知道什么,就是这个价,爱要不要,我又没求着这位小公子买。”
“况且我出的这价都是通过明路,有正式文书的,有什么意见你同少府司那边说去。”
这片大陆中的人口买卖有相当成熟的一套流程,而进行统一管理的单位便是这人牙子口中的少府司。
不同于府衙是地方单位,少府司属于‘中央’单位,隶属于王城,直接由王城那边管辖。
因此就这块东西,哪怕是府衙的府官大人也不好直接插手。
但就是这样的人口买卖也分合法和不合法的。
像之前村长那般的人口买卖就是不合法的,他那是买断,是对人身权利的无情践踏。
合法的人口买卖约等于花钱雇佣,只不过是签了卖身契,两方都有既定称呼。
雇主方官方叫‘买主’,而被买的那方官方定性为‘奴婢’,男为奴,女为婢。
付了钱,奴婢以后只得跟着买主身边,除非买主主动废了契约或者是奴婢自己凑够银钱替自己赎身,否则奴婢就不能轻易行动,买主让他干什么,他就要干什么。
但即使如此,合法流程下奴婢也不是说完全没有权益。
生杀予夺那是梦话,买主只得要求他们干少府司规定好的事项。
做工可以,但杀人不行。
伺候可以,但陪睡不行。
干累活可以,但压榨不行。
诸如此类,大多都有文献可查。
若是买主自己违约,奴婢完全可以找到人牙子或者当地府衙那边反映情况。
人牙子或者府衙反馈给少府司,少府司核查之后便会做主撤掉契约。
不仅如此,买家还要赔付银钱给奴婢并交付罚款给少府司,更严重的时候,买主还有可能因为犯罪被转送当地府衙,直接挨板子坐牢。
除了这些铁律,每个月雇主还是要给奴婢开工钱,要提供衣食,生病了要给看病,诸如此类的东西也都有细则。
硬要沈曼来说的话,这种形式的人口买卖更像是签了长期合同的劳工。
除了身份上不好看之外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比起吃不了饭活不下去,或许有个安身之所已然就是大部分人的愿望。
顺便像铁叔秀菊那般‘务工’人员不属于这个范畴,那些属于‘佣工’。
当然,无论是佣工还是奴婢,只要雇主愿意选择哪种都可以,但硬要计算的话,奴婢的话长期效益比较高。
只要一开始出一笔小钱,后面价格固定不说,人也不会随便乱跑,会减少不少麻烦。
试想培养一个仆役也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若是佣工的话,他干了两个月就说不干了,你这边是完全没有办法。
但奴婢就不一样,奴婢短则五年,长则十年二十年,只要奴婢凑不到钱给自己赎身,他就必须一直在你这干下去,这样起码稳定些可以有保证。
而且走了奴籍的人哪怕是买家搬家也必须要跟着一起走,这也是少府司那边规定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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