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的深夜,古玩街的摊主老胡在收摊时,被一个裹着黑斗篷的人拦住。
对方递来一沓冥币,哑着嗓子说:“买根人骨,要年轻姑娘的指骨,雕簪子用。”
老胡以为是疯子,挥手想赶人,却瞥见对方斗篷下露出的手腕上,刻着一道青黑色的骨纹,像极了古玩行里传说的“黄泉印”。
他心里一寒,刚要喊人,对方已经消失在巷口,只留下那沓冥币,落在地上竟化作了纸钱灰。
第二天一早,老胡在摊位底下发现了一个锦盒,里面躺着一截莹白的少女指骨,骨头上还缠着一缕乌黑的头发。
他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报了警。
刑侦队长陈阳赶到时,老胡已经瘫在地上说不出话。
法医检查指骨,发现这是刚断下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指骨,骨茬处还渗着未干的血珠,可骨头的主人却查不到任何失踪记录。
更诡异的是,指骨上刻着一个极小的“买”字,笔画歪歪扭扭,像是用指甲刻上去的。
警方顺着古玩街的监控排查,发现那个黑斗篷人进了城郊的一座废弃骨庙。
庙内供着一尊没有脸的骨雕神像,神像脚下堆着数百根人骨,手指、肋骨、腿骨应有尽有,每根骨头上都刻着不同的字:买、卖、偿、命。
就在队员们勘察现场时,骨庙的后门突然传来响动,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被抓了出来,她正是骨庙的看守人,人称“骨婆婆”。
骨婆婆被带回警局后,始终一言不发,直到陈阳拿出那截少女指骨,她才突然笑起来,笑声嘶哑得像磨骨头:“那不是我拿的,是‘黄泉买骨人’买走的,她欠了债,拿骨头抵罢了。”
据骨婆婆交代,城里有个隐秘的“骨债坊”,有人走投无路时,会用自己的骨头向“黄泉买骨人”换钱,一根指骨换五万,一根肋骨换二十万,若是完整的头骨,能换一百万。而那些还不上债的人,骨头就会被“买骨人”取走,做成骨器卖掉。
警方顺着线索追查“黄泉买骨人”,却在骨债坊的地下密室里,发现了一具被剥了皮的女尸——正是那截指骨的主人,二十岁的大学生苏晚。
她的身上没有任何外伤,唯独少了一根指骨,而她的手机里,最后一条消息是给“黄泉买骨人”发的:“指骨不够,我用心脏抵,换我弟弟的救命钱。”
就在陈阳以为苏晚是为了救弟弟才和买骨人交易,最终被灭口时,法医又带来了惊天消息:苏晚的弟弟早在半年前就因白血病去世了,而她的心脏里,竟藏着一张微型纸条,上面写着:“姐,我用我的骨,换你活下去,黄泉路上,我替你走。”
进一步调查才发现,所谓的“黄泉买骨人”根本不存在。苏晚的弟弟去世前,知道姐姐为了给他治病欠了巨额高利贷,便偷偷和骨婆婆做了交易,用自己的骨头换钱,还在骨头上刻下“买”字,假装是姐姐的债务。
苏晚发现后崩溃不已,为了完成弟弟的“执念”,她扮成买骨人去找老胡,又自断指骨放在摊位下,最后在骨庙自杀,还把弟弟的骨头和自己的放在一起,想让姐弟俩在“黄泉”里团聚。
而那所谓的“黄泉印”,不过是苏晚为了吓唬老胡,用墨汁画在手腕上的纹路。骨婆婆则是利用了苏晚的执念,借着“黄泉买骨人”的传说,在背地里倒卖死人骨头牟利。
中元节的月亮升起来时,陈阳站在骨庙前,看着警员们把那些骨头装箱运走。
风从骨庙的破窗里灌进来,像是有人在低声哭泣,而那些刻着字的骨头,在月光下泛着惨白的光,仿佛在诉说着被贫穷和绝望逼到绝境的悲凉。
市三院的急诊室里,送来一个浑身抽搐的女人。
她叫方敏,三十出头,被发现时蜷缩在自家冰箱前,嘴里反复念叨着“肉在动,肉在咬我”,眼底布满血丝,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手腕上全是自己抓出来的血痕。
陪同来的丈夫周明脸色惨白,说方敏半年前突然患上了肉食恐惧症。
别说猪肉牛肉,就连闻到肉味都会呕吐抽搐,硬生生从一百二十斤瘦到了七十斤。
更诡异的是,她总说冰箱里的肉在“眨眼”,半夜能听到肉在冰箱里啃咬塑料袋的声音。
医生给方敏做了全套检查,没查出任何器质性病变,只能暂时定性为急性焦虑症引发的幻觉。
可陈阳接到报案赶来时,却注意到一个细节——方敏的指甲缝里,卡着一点暗红色的肉末,那肉末的纹理,根本不是市面上卖的普通肉类。
警方搜查了方敏家的冰箱,里面空空如也,只有底层抽屉里,藏着一小块用保鲜膜裹得严严实实的肉。
法医取样化验后,脸色瞬间铁青:这不是牲畜的肉,是人类的肌肉组织。
周明被带回警局讯问,他一口咬定自己不知情,只说方敏发病后就再也没买过肉。
可警方在他家的阳台角落,搜出了一把生锈的剔骨刀,刀刃上的血迹,和冰箱里那块人肉的dNA完全匹配。
周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哭着交代了半年前的事。
他和方敏结婚十年,感情早就破裂,半年前他出轨被方敏撞破,两人争执时,他失手把方敏推下楼梯,方敏当场昏死过去。
周明慌了神,竟鬼迷心窍地把方敏拖进厨房,想伪装成意外坠亡。
可就在他摆弄尸体时,方敏突然醒了过来。只是醒来后的她,像是丢了魂,眼神空洞,嘴里反复喊着“肉”,从此患上了肉食恐惧症。
周明以为她是吓傻了,偷偷处理了现场,却没敢扔掉那把沾血的剔骨刀。
“我没杀人!她醒了!她真的醒了!”周明嘶吼着,瘫在审讯椅上。
陈阳却觉得不对劲。方敏的病历显示,她半年前确实有过颅骨骨折的记录,但主治医生说,她送来时,除了外伤,胃里还残留着大量人肉碎屑。
警方再次提审方敏,这次,她不再抽搐,只是木然地看着陈阳,缓缓开口。
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那天他把我拖进厨房,我醒了,可我动不了。我看着他,他背对着我,在切……切一个女人。”
“什么女人?”陈阳追问。
方敏突然笑了,笑得凄厉:“他说那是他的情人,叫小柔。他把她杀了,剔了骨,剁成了肉馅,藏在冰箱里。他以为我昏死了,可我都看见了。”
“那你胃里的人肉……”
“是我吃的。”方敏的眼神陡然变得疯狂,“我怕他杀我,我就装作看不见。他把肉馅端到我面前,逼我吃。我吃了一口,就吐了。从那天起,我一看到肉,就想起小柔的脸。她的眼睛,嵌在肉馅里,在看我……”
陈阳浑身发冷。他立刻派人去查“小柔”,果然查到一个叫林柔的女人,半年前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而更惊悚的还在后面。法医重新检测了那把剔骨刀,发现上面有两组血迹——一组是林柔的,另一组,是周明的。
警方再次搜查周家,终于在厨房的下水道里,找到了残留的骨渣。dNA比对结果出来时,所有人都毛骨悚然。
周明那天杀了林柔,确实在剔骨。但方敏醒后,他怕事情败露,竟想连方敏一起灭口。
方敏拼死反抗,挣扎中,她夺过剔骨刀,砍中了周明的手臂。
而那些被她吐出来的人肉碎屑,根本不是她主动吃的——是周明强行灌进去的。
方敏的肉食恐惧症,不是幻觉。是她真的看到了肢解的全程,真的吞下了人肉。
她怕的不是肉,是藏在肉里的那双眼睛,是那个被剁碎的女人,是那个想杀她的丈夫。
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方敏被送进精神病院的那天,护士在她的枕头下,发现了一小块风干的肉。
肉上,有一颗用线缝上去的,人的牙齿。
周明被逮捕时,嘴里还在念叨:“她吃了小柔的肉,她也不干净……她该和小柔一起,变成肉……”
从此,市三院的护士们,再也不敢吃任何肉馅的东西。
她们总说,夜班时,能听到精神病院的病房里,传来女人的哭声,和啃咬骨头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