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弟”正式确定留在我们团队后给的第一个建议是:让他的堂弟转职去学堂,专门教授营地的孩子算学启蒙。
这个提议得到了我的支持,我立即让萧仰安排了堂弟“二弟”的岗位。
这段时间,“二弟”还向我比较详细的分享了犂靬、大秦、安息、条支等大国的政商治理结构,并听我分享了大汉、匈奴等的情况,与我一起分析这些大国制度的利弊。
八月初,历时五个月出使乌孙、大宛、大月氏三国的蒯韬回到了营地。因为有外交朝贡建立关系的因素,他随身携带的大汉进货价两千万的丝绸最后只换回了当地价值五千五百万的货物和一千五百万现金,货物包括二十匹汗血宝马、五百匹大宛牝马、三百匹乌孙“西极天马”和一千多万大月氏宝石。
因为这已经是蒯韬第三次拿提成,这次他很谦虚。他向我表示:因为敬献朝贡花掉的货物比较多,且路线比较成熟、难度不大,他不应该再拿高额提成。
最后庄睿儿综合这次贸易的难度、利润和蒯韬的个人意愿,给这次贸易的提成率定在单向四厘,领衔的蒯韬和许楚各获得了三十万的提成。
其实这次的获利水平略低于预期并不代表蒯韬的工作不成功。在他的纵横捭阖下,原本关系并不和睦的大宛、大月氏和乌孙在限制安息商人的贸易霸权问题上达成了一致。加上肯定会和我们步调一致的南山附近中小城邦,我们有把握在元鼎四年之后让安息商人无法像过去一样将货物以极高的利润带到大汉境内贩卖。
同时,因为有了同仇敌忾的契机和主动朝贡的示好,再加上蒯韬前大汉使者的身份,我们刚来疏勒时担心的大宛、大月氏、乌孙对我们进行武力打击的可能性短期内基本没有了。
蒯韬回来之后,我先简单跟他对齐了“颗粒度”,让他了解营地近期的变化,特别是庄睿儿、徐昊、徐典、“二弟”的加入。
我也向对“二弟”那样对蒯韬坦诚了“二次估值”之后想达到的效果及未来授予管理层“身股”的构想。如我预料的那样,蒯韬对我的构想给予了高度认可,并表示期待与“二弟”、庄睿儿等尽快沟通商讨我们的《基石契约》原则。
八月初八,我在“北河坂”为容纳所有新老主官集体办公改建的新公廨召集“二弟”、庄睿儿、班回、朱邑、蒯韬、李三丁、徐昊、徐典、萧仰、张剥、乌乾组成了《基石契约》的十二人讨论小组,以定期会议的形式探讨“基石契约”的内核和主旨。
在正式讨论之前,我告诉所有人:《基石契约》对未来营地的发展非常重要,正如其名,它将是营地未来长期发展的基石。
“我知道在座有一大半是读孔孟圣贤书出身的,我想说的是:我们营地未来不可能以单纯的儒家思想为我们的指导思想。我希望的治理方向是‘稷下体系’那样兼收并蓄的思想,并要以这个思想为我们营地的长期发展服务。”我说道,“营地里应该有些人知道我虽非儒生,但是是前任‘奉祀君’孔安国先生钦定的‘被火竹简’持有者、儒家风气监督人,很多人也听我说过孔先生讲的‘显学胸襟’的故事。在这里,我再说一遍这个故事,我想用这个故事告诉所有在座儒生: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也许和你接触过的知识体系不同、和你之前奉行的道德教化有异,但是请你不要以道德大旗、儒学教义来批判,因为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以儒家行贾,一文不值!”
接着,我跟与会所有人又说了一遍孔安国那个“显学胸襟”的故事。我知道这时候,至少徐昊、张剥、朱邑、萧仰对我的这个说法是不认同甚至是反感的。其实即使很多年后,他们也都还是坚持儒家的道德和原则,但是因为我的权威和“被火竹简”持有者身份,他们还是和所有人一起耐心参与了这一系列的会,并为《基石契约》的最终形成贡献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我们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基石契约》究竟是什么?
萧仰的观点是:类似他曾祖萧何制定的《九章律》。
班回的观点是:在安定时期细化“十诫”的营地准则。
朱邑、徐昊的观点是:类似儒家的三纲五常。
“二弟”的观点是:类似大秦的《十二铜表法》。
我的总结是:萧仰说的那是《基石契约》出来之后的东西,叫《操守契约》;班回说的有《基石契约》的成分,但更多的也还是《操守契约》的范畴;朱邑、徐昊说的方向是对的,但是“三纲五常”是道德规范,而《操守契约》是营地人人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违背的人要被暴力制裁的规范;“二弟”说的则完全对,我们的《基石契约》与大秦的《十二铜表法》一样,是基本大法,营地的任何契约、规则都要按照这个流程的秩序来,不能与之抵触或违背。
我们讨论的第二个问题是:《基石契约》要约定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详细的阐述,但是还是很多人把部分约定的内容与《操守契约》混淆。
最后,我告诉他们:《基石契约》约定的是营地的最基本原则,即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不容打破的行为底线。
我们讨论的第三个问题是:在《基石契约》中“主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关于这个讨论,我给了数个备选选项:
是大汉现任皇帝那样“天下事皆决于上”的强势独裁者吗?
是曾经匈奴冒顿单于那样一切以霸业结果为导向的无情狠人吗?
是犂靬脱了咩家族那样“君权神授”、“我即法老”似的政教合一的专制者吗?
是安息“王中王”那样以七大贵族公选出来的“话事人”吗?
是大秦那样“公民大会”初选、“元老院”决定的那种“三权分立”的共和制执政官吗?
关于这个问题,大多数人的选择是希望我做专制者或“话事人”,对于共和体制,除了“二弟”外所有人都很陌生,而让我当刘猪崽或者冒顿,是没人希望看到的。
在我让“二弟”普及“共和制”的知识后,四位儒生、庄睿儿和蒯韬明确表达了如果“主帅”能做成“共和制”是最好的。
我让“二弟”再给他们普及一个知识:“共和制”最盛之时,大秦并不强大,“元老院”贵族化后、特别是近年“三大家族”垄断执政官后,大秦反而强大了。
这些史实其实在蒯韬回来之前,我和“二弟”已经探讨过。不是“共和制”不好,大秦的民智因共和而起、但是纯共和容易让巧言令色者当权,且行政开销太大,所以那时的大秦蓬勃向上但不强大。而“贵族化”在民智的红利尚在时,大秦迎来了发展的最佳风口,这与“气运”可能也有一定关系。
反观脱了咩和匈奴,曾经专制的强大终因为专制者的权利无法制约,犯错后无法被纠错而衰弱。无论脱了咩八世在位的十六年内战还是伊稚邪上台后的匈奴开始衰败,都是在还专制独裁的账。
由此看来,造成安息商税高的贵族公选出来的“话事人”看似反而可能最好。但是这同样存在问题:就如汉初的分封,王者强则安定繁荣,王者实力没那么强就会出很多合纵连横和“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内耗。同时,阶层固化后的精英决策最后会变为“伪精英决策”。
我告诉与会者:综上,我认为最好的时代的“主帅”是什么样的呢?是独裁向贵族共同决策者让权——不是被打倒的让权,是主动的让权、能控住场的让权、向能做好事情团队的让权、在事态出现明显问题时能收回来的让权。
《十诫》在开拔路上赋予了我类似“神授”的权力,所以现在是我让权的最好时机,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要搞《基石契约》。
那么让权的目的是什么?是精英集体决策。当然,即使精英集体决策的行政效率也不如独裁,但是独裁者的错误基本无法纠错,一百个高效的正确决定,会被一个不能改变的错误决定抹杀。所以最稳健、能走远的治理结构不是追求最好的,而是追求“最不坏”的。
主帅让团队决策,他看似什么都不干却不失控,他最终通过控股权控制团队,通过原始股让原始股东有保障、通过身股让精英阶层利益捆绑,通过《基石契约》精神下的《操守契约》让所有人、包括主帅本人都不能为所欲为。
除了《操守契约》,还有一份《事务契约》,也就是俗称的《工作规范》。《事务契约》的规范不存在基于《基石契约》,它是业务本身规律的总结和运用。
同样不同于《基石契约》和《操守契约》,《事务契约》会随着业务开展过程中不断的更新认知和适应新的业务发展格局而变。而在每个业务管理条线,能最出色做到《事务契约》并取得好结果的,才能在定期更新的“身股”评定中获得“身股”。
这样,我未来与营地所有精英阶层的关系就是契约之下的互利共赢关系,而不是狠人独裁者的予取予夺;也不是自欺欺人的君权神授;更不是阶层固化的“假精英决策”。
我用差不多十次会的耐心解释沟通才让所有参与讨论者初步明白了我要做什么、和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说白了,我要建立一个综合东西方之长的、与众不同的政治体制,使其以主帅为首脑、精英阶层共治、互利的契约精神维系且精英阶层有进有出不断换血保持长久竞争力为特点。
在这种制度下,所有贵族都要以新的基业为保持贵族地位的前提,所有“身股者”只能在能作出贡献时获得高收益,但是这种稳定高收益不能传给子孙。同时,任何人的既往贡献和财富都会得到保底保障,除非他犯规、企图颠覆这种制度。
当与会诸人想通这个问题,无论他来自老兵营家族还是后进入的派系,他都会发自内心的认同这种制度,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
在这个关于《基石契约》的讨论过程中,我们定下了契约的几条基本原则:
首先,主帅的权威是从艰难开拔时的筚路蓝缕到驻扎后的财富快速发展中得来的,我们最终必将安逸富足又积极进取。
其次,契约约定的利益以股权形式确认,它是我们都必须遵守的基本精神,遵守这个精神就要认可每个人的权力、义务,即使主帅也不能违背。
再次,股权分股东股权和“身股股权”。股东股权以身份资历论,得天独厚;“身股股权”以能力和贡献论,能者得之。
最后,既得利益及其形成的私产神圣不可侵犯,非不当不能追溯,非犯规不能罚没。
在这系列会议的最后阶段,我明确了开这一系列会议的目的:统一思想。
我告诉所有人:统一思想的目的是为了以他们为主来起草《基石契约》,但是正如基石契约核心思想的包容性,我们的统一思想不是前秦农战为本、法家独尊的统一思想;也不是大汉“独尊儒术”的统一思想;更不是政教合一的政权“君权神授”、“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强行统一思想。
“我们的统一思想是稷下体系里认可‘百家争鸣’的统一思想,你们可以保持你们原有的思想,只要这个思想不与《基石契约》的核心精神违背。”我说道。
那么这个《基石契约》在指导现实工作的时候,到底要糅杂哪些思想?它们又是如何在统一思想之后发挥各种优势使我们能将基地运作起来、并在未来达到新高度呢?
在充分讨论之后,我们总结了二十五个字:立道本儒末、遵法典契约、行纵横捭阖、为兵者诡道、尊墨家主张。
立道本儒末:以道家“清静无为”世界观指导主帅的“让权”、“让利”,能力者以儒家规范有序、君子良知、知恩图报的思想谨慎的对待主帅让渡的权力和利益。
遵法典契约:以“皋陶法者”的精神认真严肃的对待《基石契约》、《事务契约》和《操守契约》。
行纵横捭阖:以纵横家的精神去对待客户和“友商”,争取以最广泛的支持获得最有利的竞争地位。
为兵者诡道:在争取商业利益时要以兵家手段为最核心方法论,放弃道德包袱、拒绝优柔寡断。
尊墨家主张:给处于治理体系底部的人保底,并重视建立强大的暴力保障体系,以扞卫既得利益。
经过差不多一个月的讨论、沟通,“二弟”、庄睿儿、班回、朱邑、蒯韬、李三丁、徐昊、徐典、萧仰、张剥、乌乾最终协同起草了营地的《基石契约》。
从此,《基石契约》成为营地的“基本大法”,也是被我的子孙们坚持了几百年的“祖宗家法”。后来,《基石契约》被冠以其它名称,其中的不足之处被不断修正改进,直至盛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