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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以法律之名 > 第二十二章 只道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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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金城律所。

陈雁秋边翻看案卷,边在脑海中回放着昨天下午参加庭审的场景。

打开的新文档里,静静的躺着“代理词”三个字,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下手。

她在qq群里发的SoS也没人回应,看来场外求助是靠不住了。

她环顾周遭,一个同事也不认识,更不好意思贸然打搅他们。

陈雁秋感叹,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从心到口,从口到手,诚不欺我!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陈雁秋似乎听到了“代理词”发出的冷笑!

想想万良辰来时满纸空白的尴尬,陈雁秋终于鼓足勇气,走到袁强律师的办公室门口。

门没关,袁强见陈雁秋探头探脑,忙示意她进来。

“袁律师,您能教我写代理词吗?”陈雁秋耷拉着脑袋问道。

“是昨天下午良辰带你去旁听的案件?”

“嗯,辰哥还没来得及指导我怎么写,我就想先摸索着,可是一直找不到要领……”陈雁秋有些苦恼。

袁强笑呵呵道:“你们有《法律文书》的课吗?”

“有的,这学期刚选修,不过下周一才正式开课,所以……”陈雁秋解释道。

“呵呵,你第一次接触法律实务,还没有受过法律文书方面的训练,不知道怎么下笔也是很正常的。”袁强宽慰道。

“我还以为是不是自己有些笨……”陈雁秋有些委屈。

袁强又安慰了几句,耐心地讲解道:

“代理词是我们律师,当然也包括其他类型的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权范围内,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的一种法律文书,一般来说,是对于法庭辩论环节的总结与提升。”

“那,法官会看我们提交的代理词吗?”

袁强有些惊奇,没想到陈雁秋竟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司法现状。

“你这个问题提的很好,也很尖锐,在实践中,是有一部分律师基本不写代理词的,主要是他们认为自己写的再好法官也不会看,那干嘛还浪费时间呢?”袁强解释道。

“其实,这种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论,要视法官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一直以来,法官群体普遍认为自己的专业水准高于律师,而有一些律师的表现也的确差强人意,提交的代理词质量不高,长篇累牍,又言之无物,长此以往就导致法官形成了刻板印象,很多法官也不想再浪费时间去看律师提交的代理词。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法规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新发案情也越来越复杂,法官的精力毕竟有限,案多人少的情况在加剧。

“你知道,基层法官平均一年要审结二三百个案件,而绝大多数案件也就只开一次庭,开庭的时间也逐渐在缩短,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律师很难在法庭上把要阐述的观点详尽的呈现给法官,在这样的背景下,代理词的作用就逐渐凸显出来了。”

“也就是说,代理词可以补充法庭上辩论环节没说完的意见,同时可以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节省法官查找法律法规、搜索类似裁判案例的时间咯?”陈雁秋问道。

悟性很高嘛,袁强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对,提交代理词的终极目的还是为了引导法官思维,以便法官做出对我们有利的判决。”

“那我应该怎样着手写代理词呀?”陈雁秋乖巧的问道。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一份代理词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的……”

说着,袁强从一个案卷中抽出一份代理词,给陈雁秋讲解起来。

“首先是开头的称呼,如果是独任审理的案件,也就是一个法官审理的案件,正常应该写‘尊敬的审判长’,而不宜写‘尊敬的审判员’,当然,写审判员也没有错,但写审判长体现了律师对法官的尊重,让法官看到开头,就找到被尊重的感觉。”

陈雁秋想了想昨天下午的庭审,问道:“如果是三个人审理呢?”

“如果是三个人,也就是合议庭审理,一般情况下,在代理词的开头,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如果是人民陪审员,那就写‘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陈雁秋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

只听袁强继续道:“其次是代理词开头第一段的文字,虽然也是格式性的语句,但也要简洁明了。

“一般情况,可以这样写:金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之委托,在其与某某xx纠纷一案中,指派本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现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本案的相关证据、庭审过程中查明的案件事实等,就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代理词正文部分,一般情况下,根据律师所要表达的思想,进行排序、列标题。标题的文字要言简意赅,在这一部分中所要表达的核心思想,尽量用黑体字突出,让法官看一眼就能知道律师的立场、观点。

“代理词的落款部分,通常写‘某律师事务所某律师’,这里要注意的是,尽管代理词的文字通常是打印体,但律师的签名一定要手写,这体现了一名律师的法律素养。”

陈雁秋听完袁强耐心、细致的讲解,对代理词的写作已经有了基本的思路。

“袁律师,我基本听懂了,但是关于正文部分,有没有什么诀窍啊?”陈雁秋进一步请教道。

“说到诀窍嘛,我可以给你分享一下我写代理词的心得。

“首先要层次分明,也就是将重要的观点写在前面,不重要的观点写在后面,防止法官因为视觉疲劳,忽视了重要的内容。

“其次要言之有据,代理词中所要阐述的事实,应该是经过庭审质证,能够认定的事实,而不是委托人陈述的事实。

“最后要言之有理,包括对案件事实的推理、对开庭时出示证据的认定说理和适用自己主张的法律依据分析。”

袁律师继续道:“对双方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尤其是证明力较弱的证据,在判决之前,法官是否采信,往往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说,在代理词中,我们可以通过说理,让法官采信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排除对对方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