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律所,会议室。
“师姐,问你个事儿。”
慕容雪手指灵活的转动签字笔,笑道:“说呗。”
“你们女生喜欢长一点,还是短一点?或者,是粗一点,还是细一点?”
“……”
慕容雪无语道:“嘘,雁秋还只是个孩子,在她面前问这个合适么?”
万良辰眨眨眼:“我有说什么吗,我问的是高跟鞋啊。”
慕容雪:???
陈雁秋:!!!
“对了,上周五去松海开庭顺利么?
陈雁秋没料到万良辰不但刹车迅速,转弯也相当流利。
慕容雪苦笑道:“害,别提了,被告律师就是一奇葩!”
“哦,说说看,怎么奇葩了,让我也乐一乐!”万良辰笑着道。
“传票通知的是上午十点开庭,结果被告律师十点十五分才到。被告律师到庭后,承办法官就说因为他迟到,需要等到半小时后再进行开庭。”
“然后呢?”
“被告律师当时就不乐意了,说他已经执业三十多年了,迟到一会儿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再说有时候法官开庭还迟到呢,凭什么律师就不能迟到?”
“他说的倒也是事实哈,偶尔法官确实会姗姗来迟。”
“被告律师不只是表达对法官和法院的不满,期间还爆粗口,说什么‘他x的’、‘他x的有病’、‘他x的得了便宜还卖乖’之类的,听得我都想骂人了。”
“胆儿挺肥啊,敢在法庭上说脏话!”
这让万良辰想起去年发生在竞海市某区法院的一件事,是说陈某起诉某电信公司再次败诉后,认为案子涉嫌被人操纵,遂在上诉状中只写个“操”字。
结果,该法院认为陈某在法律文书中单独使用粗俗字眼,不仅是对法律、法院的污辱,也对处理其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构成侮辱,最终将陈某拘留了15日。
慕容雪继续道:“然后他还叫法官小美女,见法官不搭理他,就说法官态度冷冰冰的,让他感受不到人民法院对待人民群众应有的如沐春风。”
万良辰:“……”
陈雁秋:“……”
“法官入座审判台准备开庭审理,被告律师又说法官一直绷着脸,太严肃,让他心情很不好,要求法官保持微笑……”
万良辰:“……”
陈雁秋:“……”
“在遭到法官的拒绝后,被告律师站起身,将随身携带的水杯放在审判台上,要求法官给他倒水,并称法官是自己的晚辈,要尊老爱幼,应当给自己倒水。”
万良辰:“……”
陈雁秋:“……”
“因为已经进入庭前准备阶段,法官拒绝给他倒水,被告律师就悻悻的拿着水杯回到了座位上。”
“他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好戏还在后头呢,大约十点四十分吧,法官宣布开庭,被告律师拿起水杯,再次要求法官给他倒水,并称咽喉痛得严重,需要喝药。
“法官没办法啊,就宣布休庭,告诉他一楼诉讼服务中心有热水,可以自行去倒。”
“我猜他肯定不愿意去对吧?”
“那肯定,被告律师勃然大怒,拿起水杯从被告席猛摔到旁听席,然后站起来要求法官回避。你猜什么理由?他说法官小心眼儿,在庭审中没有给他倒水。”
“哈哈哈,这可不是申请回避的法律事由……”
“毫无疑问,法官对他的回避理由不予采纳,并继续开庭审理,可能他睡醒了吧,在庭审中又表示收回之前的回避要求。”
万良辰一脸幸灾乐祸道:“我很好奇他被处罚了没有?”
“那必须啊,法院认为被告律师身为执业律师,在庭审中无视法庭纪律,藐视司法权威,公然破坏庭审秩序,向法官提出不合理要求,遭到拒绝后将水杯在法庭上进行抛摔泄愤,还滥用回避权利,丧失了一名法律职业工作者的基本素养和职业道德,就对他口头训诫,要求他递交具结悔过书,还罚了一万块钱!”
“我都觉得罚轻了。”陈雁秋插嘴道。
“还不止,法院还要向当地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依法对被告律师调查处理,搞不好还会吊销执业证呢~”
万良辰感到十分无语,这年头真是什么奇葩都有。看来不是老律师变坏了,而是坏律师变老了啊!
万良辰正要义正言辞的对这位同行进行激烈批判时,穿着竖条纹复古西装的大背头走了进来。
只见他左手握着银色保温杯,眼角含笑,似乎遇到什么喜事一般。
“溪湖,有乜好事呀?”万良辰用散装粤语问道。
“哀仔,大华集团付咗律师费咯。”大背头学着万良辰的语气回应道。
“溪湖,请不要把你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
大背头脚步一顿,暗叹一声,这小子还没看开啊。他随即伸开双臂,脸上露出慈母般的笑容:“来,乖徒儿,溪湖抱抱!”
呃,杏眼美人不禁扶额。
陈雁秋犹豫着是否捡起碎了一地的三观。
现代律师职业虽然是舶来品,外人会觉得律师比较严肃、有些不近人情。
其实同事之间大多相处融洽,在一起也能谈笑风生,随意开车。
那种一板一眼的开会状态或许只能在影视剧里看到。
这其实是编剧对律师群体的刻板印象,当不得真。
闲话叙过,袁强终于把讨论的话题引到正事上来:
“好啦,今天要讨论的案件情况慕容和雁秋都清楚了,良辰也查找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裁判案例和学术观点,来吧,给我们讲讲,一起讨论下!”
万良辰摊开面前的一沓资料,收起嬉皮笑脸,说道:
“我先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就当是抛砖引玉了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随时打断我。”
他站起身,走到立在角落的白板前,拿起油笔,写下两个字,分别是“假”和“骗”。
然后转过身解释道:“从当前掌握的证据以及姜斌的弟弟,也就是姜超的陈述来看,我们要搞清楚姜斌和柳梦婷的离婚行为,究竟是‘假离婚’,还是‘骗离婚’。”
杏眼美人双手环抱,靠在人体工学椅上,一边转着签字笔,一边笑吟吟地看着他。
“首先是‘假离婚’。
“所谓‘假离婚’呢,又可以称为通谋虚假离婚,也就是男女双方并没有真正离婚的意思,但是形式上已经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的行为。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本不想离婚,但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目的,比如说获取买房资格、逃避债务等等,就相互约定暂时离异,待既定目的实现之后再复婚的一种离婚行为。”
袁强点头肯定,陈雁秋若有所思,杏眼美人依旧转着签字笔。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男女双方应否离婚的标准。
“在‘假离婚’中,男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感情其实是正常的,或者说还未完全破裂,因而离婚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而是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认为离婚只是形式上的,或者是暂时性的,实质上并没有永久性解除夫妻关系。
“有一些人离婚后,双方仍然“貌离神合”,保持来往,甚至继续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出现在亲朋好友面前。
“期待的目的达到或条件成熟后,随时准备复婚,外人是不知道他们曾经离过婚的。”
众人点头表示理解,万良辰继续道:
“我查了一些案例,看到有一些‘弄假成真’的,被‘背叛’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也有主张撤销的,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大多是以败诉告终。
“在实践中,有一些学者认为,‘假离婚’是一种欺骗离婚登记、有悖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应认定‘假离婚’无效。
“在我国台湾地区,如戴炎辉、戴东雄、高凤仙等,都将通谋虚假离婚或通谋虚假意思表示,作为协议离婚无效的原因。
“被称为‘中国民法第一人’的史尚宽先生也认为,通谋虚假为意思表示的离婚,应为无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杏眼美人停止转笔,眨着眼睛提问道:
“那岂不是说,我们也可以援引理论学说来说服法官认定姜斌和柳梦婷的离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