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牵着顺风,沿着河岸快步前行。夜色彻底笼罩下来,只有微弱的月光洒在地面,勉强照出一条模糊的小路。河水在一旁哗哗流淌,带着深山夜晚独有的清冷。一人一狗已经走了半个多小时,前方不远处,一条细小的溪流从林中蜿蜒流出,汇入大河 —— 正是许小晓所说的那条小溪入口。
一到这里,脚印立刻变得清晰密集。
陈风停下脚步,从兜里摸出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压下心底的焦躁。他抬手按亮手电筒,光柱笔直落在地面,细细打量起来。湿润的泥土上,密密麻麻布满了脚印,有知青的胶鞋底印,有民兵的布鞋印,还有山子和师父李老根熟悉的脚印纹路。他大致数了数,脚印方向一致,显然师父他们也是从这里进山,没有找错方向。
身旁的顺风早已低下头,鼻子紧贴地面,不停嗅探着混合在一起的人气味,尾巴微微绷紧,一副随时要冲出去的模样。
“走。”
陈风一声轻令,顺风立刻精神一振,顺着气味向前窜去。
陈风随手关掉手电筒,只借着朦胧月光紧随其后。手电筒电池有限,谁也说不清要在山里熬多久,必须省着用,等到真正钻进密林、视线全无的时候再开不迟。
越往林子深处走,气氛越是阴森。
各种鸟兽声响此起彼伏,像是一场黑夜的狂欢。猫头鹰在头顶树枝上发出 “呜呜” 的怪叫,尖锐刺耳;远处林间传来野猪 “哄哄” 的闷吼,沉闷又带着威慑;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断断续续的狼嚎从四面八方飘来,悠长、阴冷,像是在宣告领地,又像是在召集同伴。
这是大兴安岭夜晚最危险的时刻 ——
所有昼伏夜出的掠食者都已出动,正借着夜色捕猎、游荡。
又往前走了半个小时,原本一路向前的顺风突然停下,在一片草丛边缘来回打转,鼻子不停拱着地面,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陈风心头一紧,立刻走近,重新打开手电筒。
光柱扫过草丛,顺风猛地挤开茂密草棵,扭头朝他示意,示意往侧面走。陈风跟着拨开灌木,只往前走了一小段,一股浓烈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直冲鼻腔。
他快步上前,手电光照亮地面,瞳孔微微一缩。
地上是一堆狼吃剩的残骸,皮毛破碎,骨肉凌乱,看得出来是一头狍子。残骸还带着一丝温热,血迹新鲜,明显是被狼群猎杀不久,甚至可能就是刚才这一会儿的事。
是这股血腥味把顺风引了过来。
陈风脸色沉了下来,带着顺风退回小溪边。
狼剩如此新鲜,说明附近一定有狼群在活动。
那两个知青手无寸铁,又慌不择路,如果真被狼群盯上,后果不堪设想。他心里的不安像潮水一样往上涌,每一根神经都绷得更紧。
不敢多耽搁,他再次顺着脚印往前追。
没走多远,地面上的脚印忽然集体转向,不再顺着小溪延伸,而是一头扎进了北侧一片茂密的松树林。
陈风心里了然。
松树林下腐殖层厚,赤芍、五味子、金莲花这类草药长得最多,知青肯定是为了挖药材,才偏离溪流走进这片松树林。
可这里…… 离刚才那堆新鲜狼剩,实在太近了。
一进入密林,月光彻底被树冠遮挡,四周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陈风不得不重新打开手电,光柱在林间晃动,照亮前方被人踩过、折断的树枝和灌木,痕迹凌乱,显然一群人都是匆匆往里赶。
孤身一人在这种夜晚的大兴安岭密林行走,就算是经验老道的猎人,心底也难免发怵。四周寂静得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和脚步声,而寂静背后,仿佛无数双眼睛在暗处盯着。
还好身边有顺风。
陈风摸出烟又点了一支,顺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煮熟的红薯—— 是早上出门时装在身上的,本来当干粮,此刻掏出来,掰成小块递到顺风嘴边。
“吃点,歇口气。”
顺风也不客气,几口就吞了下去,尾巴轻轻扫了扫陈风的腿。小家伙年纪还小,连续跑这么久,舌头已经微微吐出来,明显有些累了。
一支烟抽完,陈风揉了揉顺风的脑袋。
小狗崽体力终究不如人,再跑下去要掉队。他弯腰一把将顺风抱在怀里,一只手抱着狗,一只手拿着手电,继续顺着被踩断的枝叶痕迹往前摸索。
一路安静,没有骚乱,没有枪响,也没有呼喊声。
他比师父他们晚出发两个小时,双方距离应该还拉得很远。
就这么抱着狗又走了半个小时。
忽然间,怀里原本安静趴着的顺风猛地一僵,耳朵竖得笔直,冲着左前方一个方向 “汪汪汪” 狂叫起来,声音急促又警惕。
有东西!
陈风瞬间全身紧绷,呼吸一滞,立刻把顺风轻轻放下。他单手端起五六半,“哗啦” 一声熟练拉栓上膛,子弹入膛的清脆声响在寂静林中格外清晰。
他稳住心神,将手电筒光柱直直朝顺风狂叫的方向照过去,心脏怦怦狂跳。
暗黄色的灯光穿透黑暗,照亮前方草丛。他另一只手一按枪身下沿,“咔” 地一声,三棱刺刀直接甩出,寒光一闪。脚步放轻,一步步缓缓向前逼近。
近了,看清了。
陈风悬着的心猛地一松,长出一口气。
不是狼,不是熊,只是一头狗獾,正缩在草丛里,被灯光和狗叫吓得瑟瑟发抖。
他现在哪有心思打猎,对着狗獾方向一声低沉怒吼,声势吓人。那狗獾受惊,“嗖” 地一下钻进草丛,瞬间消失不见。
顺风又叫了两声,见没了威胁,这才重新低下头,继续嗅着气味带路。
六月的大兴安岭夜晚,林子里依旧阴冷。陈风只穿了一件单衣,夜风一吹,凉意顺着衣领往里钻,浑身微微发冷。远处时不时又飘来一两声狼嚎,空旷、凄厉,让本就静谧的树林,更添几分致命的危险。
一人一狗继续往前。
突然,顺风像是嗅到了什么异常,猛地朝着前方一个土坡窜了过去。
陈风快步跟上,手电一照,心头猛地一沉。
地上丢着一个粗麻布口袋,袋口敞开,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切好的赤芍、成串的五味子、几朵金黄的金莲花,全是知青要挖的草药。除此之外,地面脚印杂乱不堪,甚至还有滑倒的痕迹,一把小小的砍柴镰刀也丢在一旁,草叶被踩得乱七八糟。
很明显,这是有人慌不择路、仓皇逃窜时丢下的。
不是不小心,是遇到了急事、险事,才会连工具和收获都顾不上。
陈风蹲下身,指尖抚过散乱的草药和脚印,脸色冷得吓人。
“出事了。”
他几乎可以断定,李清泉和钱文宇绝对是遭遇了什么惊吓,甚至可能已经被野兽盯上。越想心越沉,一种凶多吉少的预感压在心头。
不能再依赖手电了,电池已经暗了一截。
他掏出随身短刀,割下一小块麻布,又在旁边松树上刮下一大团黏稠的松脂,裹在一根粗木棍上,再揉了一堆干燥松针堆在顶端。他掏出火柴,“嚓” 地点燃。
火苗 “腾” 地升起,变成一支简易火把,光芒比手电更亮,驱散周围大片黑暗。
只是火把燃烧的气味浓烈,顺风鼻子灵敏,一时间被熏得有些迷失方向。陈风只好弯腰牵住它的项圈,牵着狗,顺着地上凌乱痕迹继续往前赶。
火把噼啪燃烧,照亮前路。
又走了一段,隐约间,前方黑暗中,似乎传来了人声呼喊。
虽然微弱,却清晰可辨。
陈风心中一松,紧绷的肩膀微微一沉。
追上了,终于追上大部队了!
他立刻加快脚步,牵着顺风朝着声音方向快步赶去。
就在他即将冲出一片灌木丛的瞬间 ——
“砰 ——!”
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骤然在前方林中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