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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好不容易遇到了几名行人,连忙叫住他们,询问雅茅斯有什么好吃的餐厅。

几名行人得知李逸他们是来加拿大旅游的,很是热情。

详细的为李逸他们介绍了雅茅斯,特别是哪里有好吃的餐厅,哪里的沙滩漂亮,哪里的海洋清澈。

另外,几名行人还告诉李逸他们。

雅茅斯的商场、便利店等等商铺,在下午四点左右就会陆续关门,晚上基本不营业。

所以尽量在白天补充好物资,晚上也别出门,街上非常冷清。

几名行人离开后,江浩然摸着下巴,说道:“雅茅斯这么冷清吗?不是说雅茅斯是新斯科舍省的主要城市吗?”

哈维开口道:“整个加拿大,除了多伦多和渥太华以及温哥华之外,其余的城市不论大小都非常冷清。”

李逸补充道:“加拿大的人口太少了,只有不到3900万,而国土面积却太大了。”

即使加拿大有将近70%的人口都集中在南部地区,但人口真的不够分。

尤其是现在,人口基本都朝着几个重要城市集中。

城市以外的地区,人口一直都处于净流出的状态。

雅茅斯还算不错了。

毕竟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而且地理位置优越,气候条件宜人,所以人口一直都很稳定。

你如果去加拿大西北地区和北部地区,很多镇子已经处于鬼镇状态。

所以说啊。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人口过多或过少都不是一件好事。

来到刚才行人推荐的餐厅。

餐厅一个顾客也没有,一对夫妇正在前台打盹睡觉。

听到开门的声音,才回过神。

中年妇女把三份餐厅递给李逸众人。

李逸翻开菜单看了一眼,便后悔进来了。

菜单上只有五道菜。

煎鱼排,煎牛排,薯条,莎拉和熏香肠。

除了这五种食物之外,就没有了。

李逸看向江浩然和哈维,两人已经放下了菜单。

李逸旋即苦笑一声,看向老板问道:“没有别的食物了吗?”

老板快速的说道:“今天的额外菜品有多春鱼和雪蟹,你们需要吗?”

李逸不由得问道:“这两种食材怎么烹饪的?”

老板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多春鱼炸着吃,雪蟹蒸着吃。”

额……

感觉来到了美食荒漠。

李逸征求了众人的意见后,说道:“给我们来两份薯条,一份莎拉,外加一份炸多春鱼就可以了。

对了,我们打包带走。”

李逸他们已经决定回游艇做饭。

不然的话,中午可能要饿肚子。

这些食物对本地人或许是美味,可是对李逸他们来说可能吃不下一点。

十来分钟后,提着两包食物,众人来到雅茅斯的一家沃尔玛超市开始选购食材。

虽然雅茅斯人口有点少,但沃尔玛的商品种类是真的齐全。

唯一可惜的是亚洲商品区的商品,真的太少了。

而且都是一些大件商品,亚洲系的食物并不多。

李逸买了一盒鸡翅和一个冬瓜。

江浩然买一包紫菜和一扇排骨。

哈维和穆丽尔纯属来打酱油,啥都没买。

安娜小朋友则一门心思放在了水果零食上面。

小丫头坐在推车上,左右两只手都拿着一颗大草莓。

雅茅斯有两个特产在新英格兰地区和加拿大东南地区很有名。

草莓和鹿角菜。

草莓大家很熟悉,鹿角菜可能没有听说过。

换一个名字,有些小伙伴可能就熟悉了。

龙须菜,或者水晶藻,石花菜。

大家伙去卖凉拌菜的摊位上或者超市的熟食区,一定能见到这个菜。

看起来就像是一团透明的水藻。

吃起来,嘎吱嘎吱的,口感很脆嫩。

不少小伙伴都以为这是食用胶使用科技与狠活得到的食物。

其实不是,这是一种植物,健康且热量低。

李逸既然遇到了鹿角菜,肯定不能错过。

这玩意凉拌真的太好吃了。

反正李逸特别喜欢吃。

回到游艇,李逸叹了口气。

“没想到出来玩,还要自己做饭,希望到了哈利法克斯可以不用做饭。”

江浩然抱起在嗑瓜子的杰瑞。

“逸哥,要我说,后面的行程我们真的没必要出去吃,加大拿能找到好吃的食物?”

哈维抿了口咖啡,罕见的赞同江浩然说的话:“我也觉得,我们完全可以自己做饭。”

李逸脸一黑。

你们当然乐意了,反正做饭的又不是你们。

李逸可不想每一餐都做饭。

这还是出来游玩?

这不就是换个地方做饭吗?

偏偏这一次出门的人,除了李逸之外没有人会做饭。

以前奥琳娜跟着出来,还能帮李逸分担。

现在只有他一个人默默承受这一切。

哈维没有吃过鹿角菜,所以尝过之后,感到有些惊奇。

“李逸,这是什么蔬菜?味道真的很独特。”

“鹿角菜,也叫龙须菜,我们基本上用来凉拌。”

哈维又夹了一筷子,点头道:“挺好吃的。”

李逸笑了笑。

能够让哈维给出好吃的评价,这真的太难得了。

吃饱喝足,李逸决定出门散步消食。

江浩然和哈维都选择不去。

安娜小朋友需要看动画片,看完动画片还要午睡。

穆丽尔需要照顾安娜。

于是李逸一个人带着阿尔法和奶球出门了。

出门前,穆丽尔在李逸的腰间塞了一把手枪。

李逸问道:“有这个必要吗?”

穆丽尔认真的回道:“当然有,我对加拿大不熟悉,而且没有我跟着,你需要自己保护自己。”

李逸指着阿尔法和奶球说道:“有这两员大将,应该没有人敢惹我吧。”

穆丽尔摊了下手:“以防万一。”

行吧。

李逸将手枪重新放好。

他平时基本都不携带枪支,因为没有必要。

只有去山上狩猎他才会携带枪支,并且也基本不带手枪。

手枪这玩意在山上,效果真的不咋滴。

早知道这样,李逸就把他那把口径点五零的沙漠之鹰带出来。

这玩意的威力特别大,丝毫不亚于重型狙击步枪和重机枪。

每次带着阿尔法和奶球出门,李逸都会给它们拴绳。

这绳子虽然没什么用,但能够给街上的行人带来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