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孩子,有人说她忘本,有人说她无情,有人说她在背弃宗祖的路上越走越远;
当然,也有人说她的选择没错,但不多。
对于她的遭遇,我能感同身受……
费了这么多的口舌来讲一个外人的经历,我就是想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当初你不拿我当儿女,现在凭什么要求我反哺?
良心和良知,是需要前提的。
你们想过没有,当年如果有一只野狗路过,可能这个孩子的结局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想到这个故事,也有感谢我养父母的用意。
他们知道“南橘北枳”和“守啥人学啥人”的大道理,没有因为我是一个狼崽子而抛弃我,反倒是给了我等同于他们亲生女儿一样的爱。
在那个乱世,但凡他们有动一动念头,都有理由、有机会灭我于无形。
没有人会和他们过不去,甚至都不会有人追究。
更有可能,他们非但不会被当成罪犯,反倒会成为大英雄。
可他们没有。
甚至,他们都没有要求回报,只一心想着让我不要知道过去。
可是,我还是知道了这一切。
尽管养父临终前嘱托给舅姥爷的话不想让我们姐俩听到,但端着汤药站在门外的我还是全都听到了。
我没有惊愕,因为我已经彻彻底底是个神州人了!
许多年间,我把“他们”和“我们”分得很清楚!
钱总和我说起石冢根的时候,我本来不想瞒他的,我知道他也是好心。
但我不信什么现代技术,只要咬定了说这一切跟自己无关,谁来了也不好使。
不让我回去认亲,对与不对姑且不说,那是养父母的遗愿,我就得遵从,我不能愧对他们。
但是,是人就有软肋,想不到钱总请了王彩凤来演了一出戏。
我可以不想自己,但我不能不想小翠儿……
在钱总多方取证的时候,我回了趟吉春。
舅舅已经病入膏肓,他不想把事实真相带入坟墓。
他也知道,一切都过去了,早不是从前了。
如今有点海外关系,那都是值得荣耀的事情。
口齿虽不清楚,但病床上的他却字句铿锵:“不要白不要,就当是还债了!”
他的话也未尽然使我完全动摇,但却让我生出了去看一眼的念头。
母亲生了我,却因我而死,生母并无不是,且很伟大……
回来后,我去和姐姐商量。
她是目前为止除小翠儿以外最亲的人了,虽然没有一点血缘关系。
她的态度很坚决:“你要认祖归宗,你就去认,与我无关!”
她的生活并不乐观。
经历了上一个十年,姐夫丢下了她们孤儿寡母,顶着一个臭老九的名声走了。
她倔强地不肯承认姐夫的身份有问题,你想想她的生活能好到哪里?
虽然在1986年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但已经没人出来以个人的名义为当年的事情向她说声对不起了。
人生中,我第一次做了一个没和姐姐商量的决定——接受自己的身份,接受京都那处开满椿花的院子。
我觉得,这特么就是蔷薇!
为了姐姐,为了小翠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