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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我要嫁给蔡念书」

叶初欹跟她爸的这场拉锯战,从她大学毕业一直打到了二十六岁。

整整四年,足够一个孩子从牙牙学语跑到满院子撒欢,足够一家饭店从街边小铺做到菱城家喻户晓,也足够叶初欹把她爸的耐心磨成一根随时会断的弦。

~

叶初欹她爸叫叶鸿生,在菱城不算顶级富豪,但也绝对不是无名之辈。

做了二十多年的进出口贸易,手底下管着几百号人,在商圈里混了大半辈子,什么场面没见过。

但他是真的拿这个女儿没办法。

叶初欹从小就是他手心里的宝,要星星给月亮,要什么给什么,惯出了一身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

他唯一没想到的是,这个被他惯大的女儿,最后会用这身脾气来跟他对着干。

~

“蔡念书。”叶鸿生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正在书房里看财报。

叶初欹站在他书桌前面,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表情认真得像是在做期末汇报。

“爸,我要嫁给蔡念书。”叶鸿生的笔停了一下,抬起头看她。

“谁?”

“蔡念书。我男朋友。”

叶鸿生把笔放下,摘下老花镜,靠在椅背上,看着她。

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叶初欹知道,他在想——这个名字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份他让人调查过的名单上。

蔡念书。

姓蔡的,菱城商圈里就没有姓蔡的。

做贸易的没有,做地产的没有,做金融的也没有。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他是做什么的?”

“开饭店的。”

叶鸿生差点把茶喷出来。

“什么?”

“开饭店的,”叶初欹的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他在菱城开了家饭店,叫和平饭店,生意很好。”

叶鸿生沉默了很久。

他看着自己的女儿——穿着香奈儿的套装,拎着爱马仕的包,脚上是一双菲拉格慕的平底鞋,从头到脚每一寸都写着“我来自一个很好的家庭”。

而她告诉他,她要嫁给一个开饭店的。

他没有生气,他只是觉得这件事很好笑。

“初欹,”他说,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在认真讨论一个问题,“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

“你知道我们家什么条件?”

“我知道。”

“你知道他什么条件?”

叶初欹看着他。

“我知道。”

叶鸿生没有再说话。

他低下头,重新戴上老花镜,拿起笔,继续看财报。

“不行。”他说。

叶初欹没有吵,没有闹,没有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摔门而去或者哭着说“我恨你”。

她只是站直了身体,看了她爸一眼,说了一句“哦”,然后转身走了。

叶鸿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他还是太不了解自己的女儿了。

~

第二天,叶初欹又来了。

她端着一杯咖啡走进书房,把咖啡放在他桌上,然后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坐姿端正得像在参加面试。

“爸,我想跟你聊聊蔡念书。”

叶鸿生头也没抬。

“没什么好聊的。”

“他做的红烧肉特别好吃。”

叶鸿生的笔停了一下。

“他做的清蒸鲈鱼也好吃,还有蒜蓉西兰花,番茄蛋汤。他做饭的时候特别认真,你上次说想吃家常菜,我觉得他做的比外面任何一家饭店都好吃。”

叶鸿生抬起头看她。

她的表情很认真,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撒娇。

她就是在很认真地跟他介绍一个她觉得很好的人。

他叹了一口气。

“初欹,不是他做饭好不好吃的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

“是你跟他——”他斟酌了一下措辞,“你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叶初欹歪了一下头,像是不太理解这句话。

“什么叫做同一个世界的人?”

“就是他跟你不合适。你们的家庭、背景、教育、圈子,都不一样。你现在觉得他好,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更多的人。等你见多了,你就知道——”

叶初欹站了起来。

她的动作很轻,但叶鸿生能感觉到她的不高兴。

她没有说话,只是把咖啡杯端起来,放到托盘上,然后走了出去。

~

第三天,她又来了。

这次她带了一张照片,放在她爸面前。

照片里是和平饭店的门口,蔡念书站在招牌下面,围着围裙,手里端着一盘菜,对着镜头笑。

阳光照在他脸上,把牙齿照得发亮,眼睛眯成一条缝,整个人看起来很憨。

“这是他,”叶初欹说,“他叫蔡念书,二十六岁,菱城本地人,他初中毕业就不读了,在餐馆里当学徒,打了五年工,攒了点钱,自己开了这家店。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四张桌子,他自己炒菜、自己端盘子、自己洗碗。后来生意好了,扩了一次,又扩了一次,现在有十二张桌子,请了三个厨师、四个服务员。他每天早上六点去菜市场买菜,晚上十一点打烊,回家还要算账。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休息三天——大年三十、初一、初二。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唯一的爱好就是研究新菜。”她一口气说完这些,然后看着她爸。“这些,你觉得够不够?”

(没事的初欹,就这么说,我罩着你,不会露馅的)

叶鸿生看着照片里那个围着围裙的年轻人。

他的手上还有没擦干的水渍,围裙上沾着油点,背后的招牌上写着“和平饭店”四个字,字是手写的,歪歪扭扭的。

他没有说话。

叶初欹把照片放在他桌上,转身走了。

~

后来她又来了很多次。

有时候带着蔡念书做的菜——红烧肉装在保温盒里,打开的时候还冒着热气。

叶鸿生没有吃,但香味从盒子里飘出来,飘满了整个书房。

有时候带着蔡念书写的菜单,菜单是手写的,字不好看,但每一道菜的名字都写得端端正正。

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就坐在他书房里,翻杂志,等他忙完了跟他说几句话——“爸,你知道吗,蔡念书昨天救了一只流浪猫。”

“爸,蔡念书给社区的孤寡老人免费送了一个月的饭。”

“爸,蔡念书把攒了两年的钱捐给了一个没钱治病的小孩。”

叶鸿生听着,不说话。

他想说“这些跟你有什么关系”,但他知道说了也没用。

叶初欹认定了的事,谁说都没用。

这一点,她像他。

~

转折发生在那年冬天。

叶鸿生生了一场病,不大,但需要住院。

叶初欹在医院陪了三天,寸步不离。

第三天的时候,蔡念书来了。

他站在病房门口,手里拎着一个保温桶,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羽绒服,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

他没有进来,只是站在门口,把保温桶递给叶初欹。

“给叔叔炖的汤,山药排骨,清淡的。”

叶初欹接过来,打开,汤还是热的,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香味飘出来,连隔壁床的病人都看过来。

叶鸿生躺在床上,没有看他,也没有说话。

蔡念书没有进来,也没有自我介绍。

他只是站在门口,把手在羽绒服上蹭了蹭——大概是觉得自己的手不够干净——然后对叶初欹说了一句“我先走了,店里还有事”,就转身走了。

他走路的姿势很快,像是在赶时间,背微微躬着,和走廊里那些穿着体面、步履从容的探病客人完全不同。

叶鸿生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没有说话。

~

那之后蔡念书每天都来送汤。

有时候是山药排骨,有时候是红枣乌鸡,有时候是冬瓜薏米。

每次都是站在门口,把保温桶递给叶初欹,说一句“给叔叔的”,然后就走。

他从来不进门,从来不主动跟叶鸿生说话,也从来不问叶初欹“叔叔有没有喝”

“叔叔觉得怎么样”。

他只是送,送完就走,像完成一件每天必须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