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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菱城的雨天 > 第375章 「桂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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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的时候,叶鸿生开口了。

“让那个人进来。”

叶初欹愣了一下,然后跑出去把蔡念书叫进来。

蔡念书站在病床边,手在羽绒服上蹭了又蹭,然后伸出来。

“叔叔好,我叫蔡念书。”

叶鸿生看着他。

他的手很粗糙,指节粗大,指甲剪得很短,手背上有几道被油溅到留下的旧疤。

这是一双干活的手,和他见过的那些养尊处优的手都不一样。

叶鸿生只是看了他一眼。

“汤不错。”

他说。

蔡念书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个笑容很憨,露出一点虎牙,眼睛眯成一条缝。

“叔叔喜欢就好,我明天再炖。”

~

叶鸿生出院之后,没有再说过“不行”。

但也没有说过“行”,只是不再反对了。

叶初欹知道,这就是他的让步。

他不会说“我同意了”,他只会沉默,而沉默在叶家的语言体系里,就是点头的意思。

~

订婚那天,蔡念书穿了一身新西装,是叶初欹带他去买的,深蓝色,剪裁很合身,衬得他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他站在镜子前面,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说“这真的是我吗”。

叶初欹靠在门框上,看着他紧张的样子,笑了。

“是你,就是头发该剪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说“我剪了,昨天剪的”。

叶初欹走过去,踮起脚,看了一眼他的后脑勺——后面有一撮没剪齐,翘在那里,像一只小小的鸭尾巴。

她没有告诉他,只是伸手把那撮头发按了按,按不下去,就随它去了。

~

订婚仪式很简单,就在和平饭店办的。

叶初欹说不要搞太复杂,蔡念书就按照她的意思,把店里布置了一下——换了新桌布,摆了几瓶花,门口挂了一个红色的横幅,上面写着“蔡念书&叶初欹订婚宴”。

横幅是他自己写的,字还是不好看,但叶初欹看着那个横幅,笑了很久。

叶鸿生站在门口,看着那个歪歪扭扭的横幅,脸上没有表情。

他站了一会儿,走进去,在最里面的一张桌子坐下来。

~

那天晚上蔡念书喝醉了。

他端着一杯酒,走到叶鸿生面前,站得笔直,像士兵向长官报到。

“叔叔,”他舌头已经有点大了,“我保证,我会对初欹好的。我会让她过好日子。我不会让她吃苦的。”

叶鸿生看着他——脸红红的,眼睛亮亮的,领带歪到了一边,西装扣子解开了一颗,头发上那撮没剪齐的还翘在那里。

他没有说话,只是端起自己的酒杯,跟蔡念书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蔡念书看着他把酒喝完,愣了一下,然后也一口闷了。

喝完他站在那儿傻笑,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叶初欹在旁边拉他,“你别喝了,你醉了”,他看着她,突然很大声地说了一句——“初欹,我好高兴啊。”

所有人都笑了。

叶鸿生没有笑,但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嘴角有一个很浅的弧度。

~

婚后的日子比叶初欹想象的还要好。

蔡念书不是那种会甜言蜜语的人,他不会说“我爱你”,也不会在纪念日搞什么惊喜。

他的好是很具体的——每天早上出门前把早饭做好放在桌上,盖好盖子怕凉了;叶初欹加班回来晚了,他会在店里留一份饭,用保温盒装好,让她带回家吃;她生理期的时候他会煮红糖水,放几颗红枣,端到她面前,什么都不说,放下就走;她出差的时候他会往她行李箱里塞一包自己做的牛肉干,怕她在外面吃不好。

叶初欹有时候觉得,蔡念书这个人就像他做的饭——不花哨,不精致,但每一口都实在,每一口都暖胃。

她以前觉得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有烟花、有玫瑰、有在海边奔跑的慢镜头。

现在她觉得,爱情就是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枕边有一个人,厨房里有热气,碗里有粥。

~

和平饭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好到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

蔡念书做菜有天分。

这不是他自己说的,是吃过的客人说的。

他做菜有一种直觉——知道什么食材搭在一起会好吃,什么火候能把味道逼出来,什么调料该多放一点、什么该少放一点。

他不用量杯,不用食谱,全凭手感和经验。

他在后厨的时候,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平时那个说话磕磕巴巴、笑起来憨憨的蔡念书不见了,站在灶台前的他沉着、专注、从容,像一个指挥家在指挥一支交响乐团。

锅铲翻飞,火苗蹿起来又落下去,调料瓶在他手里转一圈,精准地落在该落的位置。

~

和平饭店的口碑是口口相传传出去的。

最开始是附近的居民,后来是专门开车来吃的食客,再后来是美食博主、探店达人、电视台的饮食节目。

蔡念书不会营销,不会炒作,不会搞那些花里胡哨的网红菜。

他只会做一件事——把菜做好。

把一条鱼蒸到刚刚好的嫩,把一块肉炖到刚刚好的烂,把一碗汤熬到刚刚好的浓。

客人说好吃,他就高兴;客人说不好吃,他就琢磨,改配方,改火候,改到客人满意为止。

叶初欹有时候笑他,“你这个人,做菜比对我还认真”。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不一样,菜是给人吃的,你是要跟我过一辈子的”。

叶初欹被这句话堵得说不出话,过了一会儿才憋出一句“你什么时候学会说这种话了”。

他还是挠头,“我说的实话”。

~

2024年的时候,和平饭店搬了新店。

新店在菱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三层楼,装修是叶初欹设计的——她虽然不是建筑师,但看《筑梦之巅》久了,多少也学了一点审美。

白墙灰瓦,木门窗棂,门口种了一棵桂花树,秋天的时候满街都是甜的。

店里挂着蔡念书手写的菜单,裱在木框里,挂在墙上。

字还是不好看,但叶初欹说“这是我们的风格”,蔡念书就信了。

~

新店开业那天,菱城来了很多人。

陈江漓送了花篮,舒晏辞送了花篮,刘吟霖也送了花篮。

季颜颜带着陆时安来吃了第一顿饭,陆时安吃了一碗红烧肉,说“蔡叔叔做的饭比妈妈做的好吃”,季颜颜在他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

方清俞也来了,带着沈柏舟,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吃了一顿饭,走的时候蔡念书给他们打包了一份卤味,说“带回去吃”。

陈藜枳和舒晏辞来的时候,蔡念书特意做了一道新菜——藜麦沙拉,陈藜枳看了半天,说“你这是为了我的名字做的吗?”

蔡念书老实地点了点头,她笑了,说“味道还行”。

叶鸿生也来了。

他站在新店门口,看着那块新招牌——“和平饭店”,四个字是请菱城最好的书法家写的,烫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蔡念书在后厨,听到服务员说“叶先生来了”,手抖了一下,盐放多了。

他赶紧把菜倒掉,重新做。

叶初欹在门口接她爸,挽着他的胳膊,带他参观新店。

“这层是大厅,可以坐十二桌。二层是包间,有六个。三层是我们的办公室和一个小露台,夏天可以在上面吃饭。”

她像导游一样介绍着,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得意。

叶鸿生听着,没有说话。

他走到二楼的一个包间里,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的街景。

街上人来人往,有人在等红灯,有人在逛商店,有人站在和平饭店门口看菜单,看了一会儿,推门进去了。

“这家店,”叶鸿生终于开口了,“一个月流水多少?”叶初欹说了一个数字。

叶鸿生的眉毛动了一下。

那个数字比他预想的高很多,高到不像一家饭店,像一家小型的餐饮集团。

“他一个人做的?”叶初欹笑了,“他哪有那么厉害。他有团队了,有主厨、副厨、面点师、冷菜师傅,他管后厨,我管前面。”

叶鸿生转过头看她。

“你管前面?”

“对啊,”她说,“我好歹也是海归,工商管理硕士,管个饭店还是没问题的。”

叶鸿生看着她,她的眼睛亮亮的,嘴角翘着,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很久没有看到女儿这个样子了——不是那个在他面前撒娇耍赖的小女孩,是一个在认真做一件事、认真爱一个人的女人。

“行,”他说,“好好干。”

叶初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爸,”她说,“谢谢你。”

叶鸿生没有回答,只是转过身,继续看着窗外的街景。

街上的桂花树开了,香味从窗户飘进来,甜的,浓的,满屋子都是。

他吸了一口,觉得这个味道还不错。

~

后来菱城的美食圈里开始流行一句话——“没去过和平饭店,不算来过菱城。”

这话有点夸张,但也大差不差

和平饭店从最初的四张桌子做到了三层楼,从月营业额三百做到了三百万,从一个街边小铺做到了菱城数一数二的饭店。

蔡念书拿了好几个美食奖项,上过电视台的节目,被采访过无数次。

记者问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他想了半天,说“认真做饭”。

记者等他继续往下说,他说完了。

叶初欹在旁边替他补充——“他这个人,不会说漂亮话,只会做漂亮事。”

记者把这句话写进了报道里,标题是《蔡念书:一个认真做饭的人》。

~

结婚几年之后,叶初欹变了很多。

她不再穿香奈儿的套装了,改穿棉麻的衬衫和宽腿裤,头发也剪短了,扎起来利利索索的。

她还是拎爱马仕,但里面的东西变了——以前装的是口红、粉饼、香水小样,现在装的是菜单、订餐单、记账本和一支快用完的圆珠笔。

她还是那个海归的叶初欹,但她也成了和平饭店的老板娘。

她每天的生活很规律——早上和蔡念书一起去菜市场,她挑菜,他付钱。

她挑菜的标准是“好看”,他挑菜的标准是“新鲜”,两个人有时候会为了一把青菜争两句,最后都是他让步。

中午在店里帮忙,接电话、安排座位、招呼客人。

下午算账、对单、安排第二天的采购。

晚上等最后一桌客人走了,和蔡念书一起坐在店里吃晚饭。

店里的灯关了大部分,只留门口那一盏,暖黄色的光照在两个人身上,把影子投在白墙上,长长的,叠在一起的。

有时候她会想起以前——在读书的时候,在国外的时候。

她穿着晚礼服去参加舞会,端着香槟跟人聊天,聊的是股票、是汇率、是哪个基金最近涨得好。

那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应该是那样的——体面的、光鲜的、被人羡慕的。

现在她坐在一家饭店里,面前是一盘炒青菜和一碗汤,对面坐着一个头发上还有油烟味的男人,她觉得自己的人生比那时候好太多了。

不是体面,不是光鲜,是——踏实。像

一棵树,根扎在土里,风吹不倒,雨打不歪。

~

有一天晚上,叶初欹靠在蔡念书肩膀上,两个人在店里坐着。

门关了,灯熄了,只剩门口那盏小灯还亮着。

窗外的桂花树在风里沙沙响,香味从窗户缝里钻进来,淡淡的,甜甜的。

“念书,”她叫他。

“嗯。”

“你以前想过我们会这样吗?”他想了想。

“没有。我以前就想着把店开好,多赚点钱,买个小房子,找个不嫌弃我的人过日子。”

叶初欹笑了。

“那现在呢?”“现在——”他停了一下,“现在我觉得我上辈子肯定救了一个国家。

”叶初欹笑得更大声了,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

“你什么时候学会油嘴滑舌了?”

“我没有,”他很认真地说,“我说的是真的。”

叶初欹没有接话。

她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闻到他身上油烟和洗衣液混在一起的味道。

这个味道不好闻,但她已经闻习惯了,闻不到反而睡不着。

她闭上眼睛,听着他的心跳,一下一下的。

窗外有车经过,车灯的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弧线,然后消失。

又一辆,又一道,又消失。

她数着那些光,像在数这些年走过来的一步一步——从她在他的饭店里吃了一份炸冰淇淋,到她站在他爸书房里说“我要嫁给他”,到现在,她靠在他肩膀上,在关了灯的店里,闻着油烟味,听他的心跳。每一步都不容易,但每一步都值得。

“念书。”

“嗯。”

“明天吃什么?”他想了想。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你做的红烧肉。”

“好,”他说,“明天给你做。”

窗外的桂花树又沙沙地响了一阵,香味更浓了。

叶初欹把脸往他肩窝里又埋了埋,嘴角翘起来,翘得很高。

她闭上眼睛,慢慢地,慢慢地,在这间她亲手参与打造的店里,在这个她亲手挑选的人身边,沉进了一个很深的、很甜的、没有梦的睡眠里。

(ok这对的故事也完结了)

(我磕的cp一定要幸福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