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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的春天来得晚。四月里,别处早已草长莺飞,这里的雪才刚化透,林子里的积雪消融成溪,顺着山沟往下淌,叮咚作响,像是在催着冻土苏醒。沈言背着猎枪,踩着泥泞的山路往林子里走,裤脚沾满了泥浆,却浑不在意——这是他落户靠山屯的第六个春天,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说是猎枪,其实是杆老旧的单管猎枪,枪身锈迹斑斑,还是王铁蛋硬塞给他的。“陆安,咱屯子靠的就是这山,地里的那点收成不够嚼用,不进山打点东西,冬天就得饿肚子。”王铁蛋当时拍着他的肩膀,把磨得发亮的猎刀也塞了过来,“这刀你也拿着,比你那银针管用。”

沈言确实用不上猎枪。他的望气术能轻易锁定猎物的踪迹,太阴刀气虽不再精进,却足够让他在林间如履平地,就算遇上熊瞎子,也能靠着身法周旋。但他还是收下了——这是靠山屯的规矩,是融入这里的凭证。他不想再做那个特立独行的“陆神刀”,只想做个会打猎的“陆安”。

林子里的雪水汇成小溪,溪边长着刚冒头的山野菜,嫩绿的芽尖顶着泥土,透着股生机。沈言弯腰采了些婆婆丁,放进背篓里——这东西凉拌着吃,清爽解腻,屯子里的婆娘都爱。

“咕咕。”

肩上的怒晴鸡突然叫了两声,赤红的脑袋往左边的密林里探。沈言顺着它的目光望去,只见几棵松树后面,有团灰褐色的影子在动——是只狍子,正低着头啃食树皮,警惕地竖着耳朵。

沈言放慢脚步,示意怒晴鸡安静。他没有举枪,而是从背篓里摸出块干粮,揉碎了撒在地上,然后慢慢后退。狍子犹豫了一下,见没危险,果然低着头凑了过来,小口小口地啄食。

这是他这几年养成的习惯。除非家里断了粮,否则从不轻易杀生。林子里的动物不多,得省着点用,就像李建国常说的:“靠山吃山,也得护着山,不能把后路走绝了。”

怒晴鸡从他肩上飞下去,落在狍子旁边,歪着头打量它。狍子也不怕,只是警惕地挪了挪脚,继续吃干粮。沈言看着这一幕,嘴角忍不住上扬——小家伙这些年性子温和了不少,以前见了活物非追着啄不可,现在倒能和平相处了。

往林子深处走,雪化得更慢,地面上还结着薄冰。沈言踩着冰碴子,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这里是他常来的地方。山坳里有个小水潭,潭水清澈,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岸边的岩石上晒着些草药——都是他前几天采的,用来治屯子里张寡妇的咳嗽。

他坐在潭边的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个粗瓷小瓶,倒出几粒黑色的药丸,就着潭水咽了下去。这是他用林子里的草药,配上微弱的太阴真气炼制的,算不上丹药,只能勉强滋养气血,算是他如今唯一的“修行”。

以前总想着突破境界,觉得功法停滞就像天塌了一样。现在才明白,修行未必是要飞天遁地,能把真气化作强身健体的药丸,能在采草药时用上望气术分辨药性,能在打猎时靠着身法避开危险——这些,何尝不是修行的另一种模样?就像潭里的水,不一定要奔流入海,安安静静地滋养一方草木,也是一种存在。

“陆安哥!”

远处传来喊声,是屯子里的半大孩子狗剩,提着个布袋子往这边跑,裤脚卷到膝盖,小腿上沾着泥。“陆安哥,李书记让我找你,说供销社来了批盐,让你去领点,家里的盐缸该见底了。”

“知道了。”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你咋跑这么远?不怕遇到狼?”

“有啥好怕的,跟着晴晴就行!”狗剩指了指沈言肩上的怒晴鸡,咧嘴笑,“晴晴比狼厉害,上次还帮二柱子把掉进冰窟窿的羊叼上来了呢!”

怒晴鸡似乎听懂了夸奖,得意地挺了挺胸脯,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在山坳里回荡。

往回走的路上,狗剩叽叽喳喳地说着屯子里的新鲜事:“王婶家的老母鸡孵出小鸡了,毛茸茸的可好玩;李书记家的大丫头考上县里的中学了,是咱屯子第一个中学生;还有啊,供销社的王主任说,下个月要给咱屯子通上电了,以后晚上不用点煤油灯了……”

沈言听着,偶尔应一声。这些事琐碎、平凡,却带着蓬勃的生气,比任何古墓里的秘闻都让他上心。他知道,这就是时代在往前走,从煤油灯到电灯,从土坯房到砖瓦房,从靠打猎填肚子到能吃上白米饭——这些一点点的变化,汇聚成了比任何法术都强大的力量,把日子往好里推。

路过一片松树林时,沈言忽然停下脚步,望气术下意识地扫过林间。那里有股淡淡的煞气,很弱,像是刚死不久的动物留下的。他皱了皱眉,对狗剩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

走进树林,果然看到一棵松树下面躺着只死去的野兔,脖子上有两个血洞,像是被什么东西咬的。沈言蹲下身,用手指沾了点野兔身上的血,放在鼻尖闻了闻——有股淡淡的腥气,不是狼,也不是狐狸,倒像是……山猫?

他抬头看了看四周,望气术仔细探查,却没发现别的动静。看来只是只普通的山猫捕猎,没什么稀奇的。换在以前,他或许会追上去看看,甚至出手“清理”,现在却只是站起身,将野兔捡起来,递给外面的狗剩:“拿着,回去让你娘炖了,给你补补。”

“谢谢陆安哥!”狗剩接过野兔,笑得合不拢嘴。

回到屯子时,夕阳正落在西山头,把林子染成一片金红。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起了烟,饭菜的香味混着柴火的气息飘过来,让人心里暖暖的。沈言去供销社领了盐,又给怒晴鸡买了包小米——这是小家伙的最爱,以前在古墓里哪吃过这个,现在却吃得比谁都香。

晚饭是玉米饼子就着野菜汤,还有中午剩下的狍子肉干——那是上礼拜王铁蛋打的,分了他一块。沈言坐在炕桌旁,慢慢吃着,怒晴鸡蹲在他脚边,小口啄着小米,灶膛里的火噼啪作响,映得屋子暖融融的。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谁家的收音机在唱着红歌,声音断断续续的,却透着股安稳。沈言放下碗筷,摸了摸怀里的定魂珠,珠子依旧温润,只是不再用来对抗凶煞,更多时候是被他当成普通的玉石,在手里摩挲着打发时间。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再回四九城了。那里的繁华、权谋、还有那些关于修行的执念,都像上辈子的事。现在的他,属于靠山屯,属于这片林海雪原,属于这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寻常日子。

道途断了又如何?长生无望又怎样?能看着狗剩这样的孩子长大,能看着屯子里的人过上好日子,能在冬天的炕头上喝着热汤,听着窗外的风雪声——这样的日子,就算只有百年,也足够了。

夜渐渐深了,沈言吹熄了煤油灯,躺在炕上,听着怒晴鸡均匀的呼吸声,很快就睡着了。梦里,没有古墓,没有刀光剑影,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麦田,风吹过,麦浪翻滚,像一片金色的海洋。他站在麦田里,笑着,跑着,像个真正的普通人一样,把日子过成了流水,平淡,却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