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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巡狩大兴安岭1976 > 第351章 传授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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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这东西,耐力极好,能跟着猎物跑上几十里地,不咬死不罢休。它们从不硬碰硬,都是围着猎物打转,消耗体力,找准机会就扑上去咬喉咙、咬腿筋,招招致命。雨天进山,最容易遇上狼群,它们饿极了,连人都敢攻击。”

陈风眉头微蹙,连忙问道:“师傅,那真遇上狼群,该怎么应对?总不能坐以待毙。”

“遇上狼群,第一就是不能慌,一慌就乱了阵脚,必死无疑。” 李老根语气坚定,沉声道,“首先要背靠大树、岩壁,绝不能把后背露给狼群,防止被偷袭。然后要握紧手里的枪,瞄准狼王打,只要一枪放倒狼王,剩下的狼群龙无首,立马就乱了,不敢再轻易进攻。还要让猎犬守在身侧,猎犬能震慑狼群,也能提前预警。千万不能跑,你跑不过狼,越跑越会被它们当成猎物追着咬。”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狼怕火、怕巨响,身上带盒火柴,点上火把,或是使劲敲打铁器,也能暂时吓退它们。但这都是权宜之计,最要紧的,还是枪法准,能一击命中要害。”

陈风默默点头,把应对狼群的法子刻在心里,又接着问道:“那师傅,猞猁呢?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虎崽子,这东西我听人说,比狼还凶?”

“你说的没错,猞猁,咱们山里人都叫它老虎崽子、山猫子,看着个头不大,比狼小一圈,可凶狠程度,比狼群更甚。” 李老根说到猞猁,眼神愈发凝重,“这东西,浑身土黄色皮毛,耳朵上竖着两撮黑毛,动作快得离谱,擅长爬树、隐蔽,往往你还没看见它,它就已经趴在树上盯着你了。”

“猞猁从来都是单独行动,生性残忍,动作迅猛,擅长偷袭,一爪子下去,能直接撕开人的皮肉,咬合力极强,一口就能咬断猎物的脖子。它不怕火,也不怕巨响,狡猾又勇猛,比狼难对付十倍。而且这东西眼神贼尖,能看出你是不是有伤、是不是虚弱,专挑落单的猎人下手。”

陈风心里一紧,连忙追问:“那对付猞猁,该用什么法子?”

“对付猞猁,核心就是一个‘先’字,先发现它,先下手为强。” 李老根沉声说道,“进山的时候,一定要让猎犬走在前面,猎犬的鼻子灵,能提前闻到猞猁的气味,提前吠叫预警。猞猁擅长爬树,你进山要时刻抬头观察四周的树木,一旦发现动静,立马开枪,瞄准它的身子,不能给它跳跃、偷袭的机会。”

“要是被它扑上来,千万别用手去挡,它的爪子锋利得很,直接用枪托砸它的脑袋,或是用刀捅它的肚子,那地方是它的软肋。还有,猞猁怕猎犬围堵,多只猎犬一起上,能牵制住它,给你争取开枪的机会。”

说完猞猁,李老根的脸色更沉,说起了黑瞎子:“再就是黑瞎子,也就是黑熊,看着笨笨的,走路慢悠悠,实则力气极大,皮糙肉厚,一巴掌能拍断碗口粗的树。黑瞎子一般不主动伤人,除非是你闯入它的领地,或是遇上带崽的母熊,那是最凶的,拼了命也要攻击你。”

“黑瞎子的嗅觉极灵,能闻到几里地外的人气,但是眼神不好,也就是个睁眼瞎。对付它,首先要绕到下风口,别让它闻到你的气味,悄悄隐蔽起来。它的弱点,不是身子,也不是脑袋,是胸口的那撮白毛,还有鼻子。开枪一定要瞄准胸口的白毛,一枪就能击穿心脏,要是打在身上,根本打不死,反而会把它激怒,疯了一样冲过来,谁都挡不住。”

“要是近距离遇上,来不及开枪,就赶紧往山下跑,黑瞎子身子沉,下山跑不快,也能暂时躲开。千万不要上树,黑瞎子会爬树,你爬不过它,只能是死路一条。”

而说到最可怕的人熊,李老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语气都加重了几分:“疯子,你记着,咱们这大山里,最凶险、最不能招惹的,就是人熊。这东西,比黑熊个头更大、力气更猛,浑身长毛,直立行走,站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高,性情残暴,嗜血成性,主动攻击人,比黑熊、狼群、猞猁加起来都可怕。”

“人熊皮糙肉厚,子弹打在身上,都很难击穿,而且生命力极强,就算中了枪,也能继续攻击,不死不休。它的力气大到能直接撕碎猎物,一巴掌就能把人的骨头拍断,牙齿锋利,咬碎骨头跟嚼碎饼干一样。遇上人熊,十有八九是凶多吉少。”

陈风心里一震,连忙问道:“师傅,那真遇上人熊,就没有一点应对的办法吗?”

“办法不是没有,但是极难。” 李老根长叹一声,沉声道,“首先,进山要避开人熊常出没的沟谷、密林,一旦闻到人熊身上的腥臭味,立马掉头往回走,千万别往前凑。真要是正面遇上,第一时间让猎犬冲上去牵制,你赶紧找隐蔽的地方,瞄准它的眼睛、喉咙开枪,这两处是它最薄弱的地方,只有击中这里,才能一招制敌。”

“要是没有枪,就赶紧找粗壮的大树爬上去,人熊直立行走,爬树不如黑熊灵活,能暂时保命。千万不要跟它硬碰硬,你的力气,在它面前跟小孩子没两样,只能智取,不能硬刚。而且记住,遇上人熊,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想着去猎捕它,保命才是第一位的。”

李老根越说越细,不光讲猎捕猛兽的法子,还细致地讲怎么分辨猛兽的踪迹:青皮子狼的脚印小而尖,一串排列整齐;猞猁的脚印像猫,却更大更圆;黑瞎子的脚印像人手,掌心厚实;人熊的脚印更大,带着长长的爪印,一看就能分辨。

他还结合自己年轻时的亲身经历,讲自己年轻时遇上狼群,靠着精准枪法击毙狼王,侥幸脱身;遇上猞猁偷袭,被猎犬救下,反手一枪猎捕;偶遇黑瞎子,悄悄绕路躲过凶险;远远看见人熊,立马爬树躲避的惊险往事。每一段经历,都讲得惊心动魄,细节满满,听得陈风心惊肉跳,也愈发明白大山的凶险,对师傅的本事更加敬佩。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屋内柴火盆温暖如春,茶水换了一壶又一壶,李老根讲得口干舌燥,却依旧毫无保留,把所有猎兽、保命的本事,全都传授给陈风。陈风听得全神贯注,时不时提问,把所有疑惑都一一解开,把师傅的每一句话,都深深记在脑海里,不敢有半分遗漏。

这三天,陈风不用操心任何琐事,不用奔波劳碌,每天吃着山子娘送来的可口饭菜,顿顿都是粗粮细做,炖鸡肉、红烧肉、鸡蛋羹,变着花样给他补身子。苏璇也托虎子捎来不少麦乳精、白糖、糕点,都是难得的稀罕东西。

他吃得舒坦,睡得安稳,没有丝毫心事,整日里要么溜达散心,要么训狗,要么听师傅传授本事,日子过得闲适又充实。

这天傍晚,雨势稍歇,陈风洗漱完毕,站在屋里的木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脸颊,又捏了捏胳膊上的肉,脸上露出几分诧异,转头对着一旁收拾碗筷的李老根,笑着说道:“师傅,我这才在家待了三天,感觉都胖了五六斤,脸上长了肉,胳膊也结实了,浑身都觉得沉了不少。”

李老根放下手里的碗筷,抬眼仔细打量着陈风,看着他面色红润,眼神透亮,整个人精神饱满,笑着捋着胡须:“那是自然!从前你天天在外奔波,操心劳力,枪林弹雨里过日子,吃不好睡不香,人都瘦得脱了形。现在在家养伤,顿顿吃得好,日日睡得安稳,没有心事,不胖才怪!胖点好,胖点身子结实,养得壮实了,往后进山,才有底气,才能扛得住折腾。”

陈风笑着点头,心里满是暖意。

从前在山里摸爬滚打,刀口舔血,风餐露宿,整日里提心吊胆,从未有过这般安稳闲适的日子。有师傅在身边悉心传授本事,有乖巧的妹妹相伴,有暖心的乡亲照料,有干爽暖和的新家,不用担惊受怕,不用拼命求生,这样平淡又温暖的日子,是他从前从未敢奢求的。

院子里,几只猎犬趴在葡萄架下,悠闲地摇着尾巴,葡萄藤爬满了整个架子,绿叶繁茂,被雨水冲刷得鲜亮。屋内暖意融融,没有医院的消毒水味,没有野外的风霜,只有烟火气、师徒情,和触手可及的安稳。

历经生死劫难,才更懂这份平淡的珍贵。陈风坐在炕边,听着窗外渐小的雨声,看着身边忙碌的师傅,感受着新家的温暖,心里满是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