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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巡狩大兴安岭1976 > 第470章 发现狼剩开始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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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用井水擦过脸,脸上残留的酒意彻底消散,整个人精神头十足。莫日根在一旁笑着招呼两人入席吃早饭,众人抬脚走向屋内餐桌。

晨间的木桌依旧丰盛,满满当当摆的全是肉食。一大盘手把狍子肉摆在正中央,肉块切得大小适中,肉质紧实油润,表皮被柴火熏得泛着浅棕光泽,热气袅袅升腾,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旁边还单独摆着一只粗瓷海碗,碗里盛着凝脂般的熊油,色泽乳白微黄,质地醇厚,在微凉的空气里凝作一团,是山里人驱寒暖身的上好物件。

布德拿起木勺,舀起一点透亮的熊油,转头看向陈风和山子,语气热情地邀约。

“兄弟,大清早的,来两口熊油?这东西可是好宝贝。”

“进山走深山密林,山风又冷又硬,喝上一小口,浑身从里到外都暖烘烘的,一整天都不怕冻。”

陈风连忙摆了摆手,脸上露出几分难为情的笑意。

“多谢布德哥好意,我就不尝了。这东西油脂太重,我实在喝不下去,咽着发腻。”

一旁的山子也跟着连连摇头,显然也吃不惯这种纯油脂。

众人见状也不再勉强,各自拿起木筷动手吃饭。

陈风胃口适中,夹起两块炖得软烂入味的狍子肉,大口咀嚼起来。肉香浓郁,肌理酥烂,不用费劲儿就能嚼碎。吃完两块肉,他又拿起一个粗粮窝窝头。窝窝头是玉米面掺着杂粮蒸的,口感扎实,微微发涩,刚好解了肉食的油腻。几口下肚,一顿早饭便吃得干干净净,七分饱腹,赶路打猎正合适。

山子却是实打实的大饭量,年轻力壮,平日里干惯了重活,肠胃也能装食。他见陈风停下了筷子,索性把对方没动的那份吃食也挪到自己跟前。

两大块狍子肉外加一个窝窝头,他毫不含糊,大口大口吃得香甜。腮帮子不停鼓动,狼吞虎咽的模样看得一旁众人纷纷发笑。不多时,两份早饭就被他一扫而空,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一脸满足。

早饭食毕,众人各自起身,分头去整理进山围猎的装备。

他先取出莫辛纳甘步枪的子弹,数出二十发整齐码进皮质弹盒。这种长枪射程远、威力大,专门用来远距离狙杀领头的恶狼,弹药不必带得过多。

随后着手准备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弹药。他拿出五个金属桥夹,每支桥夹规整压满子弹。再将步枪弹匣取下,当场把弹药压至满仓。算上枪膛内预装的子弹,整支五六半合计备足六十发弹药,远近搭配,火力充足,应对狼群绰绰有余。

此刻的部落大门前,已然集结完毕。

晨光穿透林间薄雾,洒在众人身上。算上莫日根祖孙二人,到场的猎手一共八个人,个个都是鄂伦春部落里经验老道的老把式,常年穿梭深山,身形矫健,眼神锐利,周身带着猎手独有的悍气。

猎手身旁,十六条猎犬分列两侧。大大小小毛色各异,有通体漆黑的猛犬,有黄棕相间的山地猎犬,一只只耳朵直立,四肢紧绷,鼻息粗重,时不时低声闷吼,躁动不安,显然也察觉到了即将进山狩猎,兴奋不已。

场地一侧,还拴着四匹健壮的鄂伦春猎马。马匹骨架宽大,四肢修长有力,皮毛油光水滑,肌肉线条紧实流畅。这种马自幼在山林里长大,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耐力、速度、灵活性样样拔尖,是深山行猎的绝佳帮手。

陈风站在原地,目光落在几匹猎马身上,看得有些出神,眼底满是羡慕。他和山子平日里全靠双脚或是自行车进山,何曾见过这般品相优良的山林猎马。

莫日根将他的神色看在眼里,咧嘴一笑,上前打趣道。

“咋啦,疯子?看上我这些马了?”

“要是眼热,随便挑一匹骑上,进山赶路能省不少力气。”

陈风回过神,笑着连连摆手。

“多谢莫叔好意,我还是算了。”

“我平日里都是徒步进山,骑射的本事压根没练过。深山里树木茂密,地形复杂,骑马反倒施展不开,稳妥起见,我还是跟着大伙步行进去。”

莫日根也不勉强,点了点头,不再劝说。

他抬着头,对着前方的猎手和马匹,张口喊出几句语速极快的鄂伦春语。语调铿锵短促,带着山林部族独有的腔调。

陈风和山子站在后面,听得一头雾水,半句也没能听懂。

喊话完毕,莫日根手臂用力向前一挥,沉声下令。

“出发!”

整支队伍即刻动身。

莫日根率先翻身上马,另外三名年纪稍长的中年猎手也相继策马。四匹猎马踏起轻快的蹄声,哒哒作响,一马当先冲在队伍最前方。

他们骑乘视野开阔,负责在前探路、警戒,第一时间发现异动,提醒后方队伍。

陈风手持枪械,带着飓风、迎风、顺风、白风四只犬狼紧随主力队伍身后。四条家伙脚步轻快,四下张望,警惕地留意着周遭山林动静。

并行的布德侧过头,目光落在陈风肩头那支修长的莫辛纳甘步枪上,眼神带着几分欣赏。

“兄弟,你这杆长枪看着就气派,威力肯定不小吧?用来打山里的黑瞎子,效果咋样?”

陈风抬手,轻轻拂过冰凉的枪身,语气笃定。

“两百米之内,准头足够。别说黑熊,就算是成群的青皮子野狼,一枪下去也能放倒一头,穿透力十足。”

说着,他伸手解开缠绕在镜身上的粗布条。布条层层裹着,是为了防止山林树枝刮蹭、磕碰配件。布条取下,一支四倍光学瞄准镜露了出来,镜面透亮,做工精细。

“当初为了这支枪,前前后后花了我小四百块钱,算是下了血本。”

布德瞪大了眼睛,啧啧惊叹。

“好家伙,四百块!寻常人家好几年的积蓄了,也就你舍得这般下本钱。有这好家伙在手,对付狼群更是稳了。”

说完,他转头看向一旁的山子。山子肩上扛着一把老式虎头猎枪,枪身敦实厚重,是近距离狩猎的利器。

“山子,你这虎头猎枪也不赖啊,近距离威力霸道得很。”

山子摸着枪柄,咧嘴憨笑,脸上带着几分得意。

“嘿嘿,那可不。前阵子进山遇上熊瞎子,我抬手两枪,直接就把那大家伙撂倒了,半点不拖泥带水。”

布德哈哈大笑,拍了拍山子厚实的肩膀。

“哈哈哈,你这小子,身形壮实得跟山里的黑瞎子一般,力气大,枪法也稳,靠谱!”

陈风顺势扫过整支队伍众人手中的兵器,看得清清楚楚。

队伍里大半猎手,使用的都是老式老套筒步枪、撅把子单管猎枪,还有几位年长的猎手,背上斜挎着硬木长弓,箭囊里插着寒光闪闪的羽箭。

兵器新旧不一,样式各异,但每一件都被主人擦拭得锃亮,用得得心应手。这是一代代山里猎人传下来的家伙什,陪伴他们走过无数次山林围猎。

一行人顺着山间小径稳步前行。两侧林木参天,枝叶交错,深秋的树林满地枯黄落叶,踩在脚下发出沙沙的轻响。山风穿过林冠,呜呜作响,林间光线忽明忽暗,越往深处走,周遭的氛围越是压抑。

队伍一路不停歇,连续走了三个多小时。脚下的山路愈发崎岖,杂草、乱石越来越多,早已远离部落活动范围,彻底进入荒僻的深山腹地。

就在众人埋头赶路之时,前方马蹄声急促响起。一名名叫乌热松的猎手勒住马缰,调转马头快步奔回队伍中央。

他脸上神色凝重,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透着警惕。

“大伙停一停,前面发现情况了!”

所有人立刻止步,瞬间收敛说笑,全身戒备起来。

乌热松喘了两口粗气,继续说道。

“前面林地里有一处狼进食的现场,地上只剩一堆骨架。看骨架大小判断,原先应该是一头将近两百斤重的大野猪。”

“整头野猪被啃食得干干净净,皮肉、内脏一点没剩下,只剩白骨。看地上的痕迹,离开的时间不算久,狼群肯定还在这一片区域打转,大家千万提高警惕。”

听闻此言,在场所有人神色一凛,心都提了起来。

两百斤的野猪,皮糙肉厚,獠牙锋利,本身就不是好招惹的猛兽,如今竟被狼群啃食殆尽,足以见得这群野狼数量多、性子凶、战力强悍。

众人不再松懈,纷纷握紧手中兵器,脚步加快,朝着前方出事的林地快步推进。

越往前,空气中隐约飘来一股浓重的腥膻味,混杂着野兽血腥气,闻着让人心里发紧。

队伍里的十六条猎犬率先有了反应。

原本还算安分的群犬,纷纷支起耳朵,鼻子不停朝着四周空气嗅探。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低吼,四肢来回踱步,躁动不安。

它们的嗅觉远比人类灵敏,已然捕捉到了空气中浓郁的狼臊味。

莫日根抬手做了个止步的手势,整支队伍原地停下。他目光锐利地扫视四周密林,沉声安排战术。

“狼就在附近,距离不远。咱们按照老规矩分组行动,三个人为一小队,分头包抄合围。”

“把所有猎狗全部放开,让犬群先冲上去纠缠、围困狼群,咱们在外围堵截,今天就在这里把这群祸害一网打尽!”

话音落下,众人立刻应声,快速划分小队。

陈风、山子还有布德三人自然而然凑到了一处,组成一队。

“我们三人走西北方向!” 布德抬手指向一侧林木相对稀疏的山坡,“这边地势开阔一些,方便猎犬跑动,也方便咱们开枪。”

两人点头应允,三人一同转向西北方向,快步钻进林间。

走到合适位置,陈风弯腰解开拴在四条犬狼脖颈上的绳索。

“去吧。”

绳索一松,憋了一路的飓风、迎风、顺风、白风先是原地蹦跳两下,舒展四肢,撒着欢绕着几人跑了两圈。

短暂放松过后,四条家伙立刻收敛嬉闹之心,各司其职。

顺风和迎风压低身子,鼻尖紧贴地面,顺着地上残留的气味,埋头往前搜寻踪迹,动作轻巧,悄无声息。

白风和飓风则一左一右,一前一后,分列队伍前方两侧。两双泛着冷光的眸子警惕扫视密林深处,步伐沉稳,如同两道移动的警戒哨,牢牢护住几人前路,一步步朝着狼踪所在的方向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