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时令已然开春,但大都柏舟城气候阴寒,久未回暖。
城中梅花开了许久,到底一场连阴雨,打得零落成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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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玄晴也是个丢三落四的,出门前白少卿才托人送她一把崭新的油纸绢衬伞,等回来时,这姑奶奶扛的却是一把破油毡伞,淋得落汤鸡一样不说,一双新靴子也趟的全是泥水,直接把洁癖的慕容玹琮点着了。
“这是怎么说的,你掉河里了不成?”白少卿拿眼神安慰着炸毛的玹琮,努嘴儿示意他顺道去熬个姜汤。
古玄晴拿帕子擦着头发,抿嘴不说话——从上次“矫情”那一下子,她跟白少卿有一阵子没说话了,就连近三周去刑部书库提调查阅卷宗,俩人也彼此隔开好几排书架。
其实古玄晴是觉得他俩现在这样才显得矫情,但每次想好了要“自然”地打招呼,看见对方的脸就卡壳儿忘了要说什么,总之很尴尬。
“阿嚏!”一个喷嚏把古玄晴从乱七八糟的思绪中唤醒,她放下帕子从荷包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来递给白少卿。
“这是什么?”白少卿接过,打开油纸包,里头是古玄晴常用的手帕子,也打成个包裹,拆开手帕子,又一个纸包,却是寻常善堂药铺里包药材和香料的那种纸包。
白少卿看了古玄晴一眼,古玄晴掩着鼻子退开两步,纸包还没打开,一股异香已然暗盈于室,白少卿慢慢打开纸包,里头是一包各式药草,看配伍都是安神镇静类的,有些不明所以,就又看向古玄晴。
从白少卿打开纸包那一刻,古玄晴就退得更远了,两只手死死捂住鼻子,活像那包药里有什么邪祟秽气似的。
“味道!”古玄晴猛吸一口气,声音捂在鼻子里,瓮声瓮气的,“这个味道,你没觉得很熟悉吗?”
白少卿疑惑,只得又凑近鼻子闻了闻,脑海中忽的灵光一闪,“雾凇殿里的味道!”
古玄晴远远地一挑大拇哥。
白少卿反应过来,“这里头是有红凝香吗?”
古玄晴闻不得红凝香,闻到就喷嚏不止,不过近年来,这种造价不菲的香料好像在京中贵族圈子里颇为流行,古玄晴成了霜阁密探以来,少不得有时要去这些达官贵人的府上探访问话,她这鼻子比警犬都好使,有没有用红凝香一嗅便知,倒是帮着户部诈出不少贪官污吏,搜罗了好些不义之财充盈国库。
白少卿赶紧拿帕子给系上,又找了个铜钵扣上,忙忙地打开窗户,挥挥衣袖帮着散味儿。
古玄晴还是不敢靠近,索性站到院门回廊底下,雨还在下,白少卿叹气,拿起自己的披风打着伞出来。
“我不……”冷……
话没说完,伞已经塞到手里,白少卿抖开披风给她裹住,“还说不冷,唇上都是白的……”
这话说得暧昧,古玄晴脸上飞烫,脸色倒是好起来了,白少卿咳嗽一声,伸手把伞拽过去,伞柄却是斜斜倾向古玄晴,伞盖和他不算魁梧的肩膀,把古玄晴遮在身前,风雨不透。
“我一直以为陛下书房里是特意熏的安神香。”
白少卿主动岔开话题,免得古玄晴不自在,“药包哪里来的?”
“……春生堂。我见着了一位故人……”古玄晴喃喃说着。
“故人?”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古玄晴从这两个字里听出些酸味来,愣了一下,“那是个大夫,小时候在翊观城见过罢了。”
“什么大夫你这么久还记得?”
古玄晴张了张嘴,越发确定不是错觉,就是一股酸气,“……神医云知还啊,你要是见过,你能不记得吗?”
“云……云知还是你的故人?”
这回轮到白少卿目瞪口呆,因为云知还的名号放诸五洲四海皆准,谁都得赞一声“果真了得!”
“参与过当年翊观放粮的人,都是我的故人……”
古玄晴眼中是深沉的怀念——古府灭门案之前小一年,东境发生了蝗灾,翊观城境外三镇受灾最重,不止庄稼颗粒无收,连草皮树叶都被啃噬一空,所过村庄十室九空,无数饥民只得涌入翊观城。
当时任翊观知府的古乙冒死劈了东境粮道储库,将东境驻军的三十万石军粮用于放粮救急,在凛朝历法中,私动军粮,那是堪比谋逆的株连死罪,但令人感动的是,古乙自封官印乌纱去自首的那天,万民请愿,每个人都手握一粒粟米种子,承诺共同倍偿三十万石军粮。
长街尽头,东境粮道提调、东境驻军统领、东南道巡按御史、澜芜金梁道巡府等在那里,举着澜江两道节度使的印信和保举,意为共同担保古乙决策及时,可功过相抵。
这件事在当年可谓轰动一时,中书省因为民议沸腾,破例行事,古乙最终没有被收押,只是暂免官职,留在翊观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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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明白,人的力量。我也以为,一切都会好的,会一直好下去的……”可是在那之后不到一年,就发生了古府灭门案,一家近三十口,除了尚在襁褓中的幼弟玄晖失踪,就剩了她一个。
犯“矫情”那一天,她本来不至于难以控制情绪,之所以会哭,是因为看见白少卿和白少香在笑闹。
没有经历过,就无法感同身受。
古玄晴的痛苦,不是简单一句“无家可归,无处可去”能形容的,身世复杂,故只能孑孓独行,没有家人,更不能有朋友,怕不为人所期待,更怕成为某人的牵绊,怕是到死,魂灵也只能飘摇在天上,无处可降落。
然而本来,她也是有家的,她的家,甚至和睦幸福过绝大多数的家庭,有无条件保护支持她的家人。若不是那场变故,若不是玄晖失散了,她就至少还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当做念想,心有归处,总不会再任由孤独噬心蚀骨,千疮百孔,愁肠百结。
白少卿看着她低垂的眼睫,忽然好像有点明白了,他与古玄晴究竟是不同的,他背后有凌云城,有整个白氏宗族,有挂念的人,也是被挂念的人——古玄晴什么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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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又招你难受了。”
“啊?”古玄晴听的一愣,抬头就看见白少卿的眼睛,一贯幽深玄暗的眸子里,有什么拨开了水面,清晰地涌现出来,这样的眼神她很久很久没有见到过了,那是挂念和担心的眼神。
“……我不难受,想起那些人,我很开心。”古玄晴轻笑。
“等一下……你说你在春生堂见到云知还?然后你把那个药带回来……”白少卿究竟是白少卿,脑子转得快,“药是云知还开的?他怎么会有陛下用的药?”
“这是解药。”古玄晴解释说,“这个方子只解一种毒——忘忧血之毒。”
“忘忧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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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忘忧散吧?”古玄晴拉了拉披风,斟酌了一下,“忘忧散的主要原料是忘忧兰的花粉,而忘忧兰本就产自东南两道。将忘忧兰花粉高度提纯即可得到忘忧散,少量运用,是止血镇定,并具有麻醉止痛效果的良药,但若是过量,则会加速血行,令人亢奋,久而产生依赖。”
“这些我都知道,只是忘忧血,跟忘忧散有什么关系?”
古玄晴抿了一下嘴唇,还是从容地和盘托出,“忘忧血,是一种类似巫毒的,血传毒素。”
“血传毒素的意思是……”白少卿眯着眼睛想了一下,心里打了个突突。
“之所以说这毒类似巫毒,就是因为它的传播途径奇特。第一代口服中毒后,通过授血,或者父传子,毒素还会传播给下一代。但是这毒并不会在夫妻之间传播,而且经过血传之后,毒性会变得更强,渐成狂血之症,若血传到第三代,一般的胎儿不可能经受住狂血过宫,都会胎死腹中,除非经脉出现异变,但这样的孩子生下来,就是渴血的魔鬼,除非有蛊师豢养,否则不会有机会活下来。”
“……四百年前,西疆巫族之祸,而致前朝棠冲之辩,莫非……?”祸由便是这忘忧血之毒,血传三代成蛊。
古玄晴点点头,长吸一口气,似乎只有这样,才能鼓起勇气讲述某些残忍至极的过程,“忘忧血是将长期吸食忘忧散的人作为药鼎,用他们弥留之际,最后的心间活血来重新浇灌喂养忘忧兰,再使蛊蜂采集其花粉酿蜜筑巢。”
“这些蛊蜂所筑的蜂巢,所酿的蜂蜜皆呈血红色,但蜂巢陈放三个月以上,就会自然风化成琥珀色的粉末,味道和外观都跟粗制糖霜很像。而蜂蜜加进各色糕点当中,外观上也看不出什么差别,但其甜蜜程度较精蔗糖三倍不止。”
“这种蜂蜜被称为忘忧血,而蜂巢所制的粉末,被称为血引。单用忘忧血,过甜的味道易让人察觉,所以一般只能微量地投放,但毒发会很快,发作时犹如着魔,疯狂嗜血。加上血引,则会在一段时间内抑制其狂性,造成精神振奋,甚至病痛全消的假象,等毒素累积到一定程度,集中爆发时,普通人的脏腑根本承受不住过快的血行,就会……”
古玄晴比划了一个炸开的手势。
白少卿若有所思,“传言……奢帝嗜甜,常常连饮茶都要加糖霜。所以,他暴毙的原因——”
古玄晴轻叹一声,低下头去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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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整个过程并不难猜——
从空荇送燕姬入宫开始,夜澜就在谋划一个漫长且歹毒的绝杀之计。忘忧血被燕姬有计划地投用给了凛朝所有的皇室子孙,庆帝和奢帝犹甚。庆帝驾崩后,燕姬被关了起来,奢帝就有一段时间没有接触此毒,出现了戒断反应,变得狂暴,喜怒无常。
而当他见到赫月公主时,公主察觉奢帝中毒的真相,或许觉得此法过于歹毒,贻害无穷,于是私下研方为其医治,可是事犹未尽,时势迫人——公主自杀了,以求用自己的命,保全夜澜遗民。
然而牺牲并不一定带来全情的理解,也有可能引起仇恨的连锁,失去了公主这个清醒的领袖,蒋莺为了复仇,亲手杀了她庶姐燕姬,苗心蝉为了复仇,自愿入宫成为替身,并开始重新给奢帝下毒——
“雾凇殿内的气味都已经沉积到能让你闻出来了,那就说明陛下用此方时间不短了,而且,我也在硕人馆卫夫人那里闻到过相似的味道,恐怕卫夫人早就在为陛下验方了。”古玄晴明白白少卿想知道什么,她也愿意与其方便,“能让卫夫人极力遮掩,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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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足以拿捏沈鵘命脉的把柄。
“陛下,是燕姬与奢帝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