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庶人”叫“天子”,管“流放”叫“分封”,就糊弄过去了?
朱高炽被气笑了,张嘴就要驳斥。
朱瞻基见状,连口水都来不及灌,抢在他爹开口之前,用干得冒烟的嗓子硬生生插进来一句:
“爷爷!今日天幕颇喜爱您啊,都连放两首了!”
朱瞻基使出一招乾坤大挪移。
就硬转,就生转,就生硬地转。
他爹要是再跟朱棣辩下去,那就收不了场了。
朱棣顺着台阶下了。
找建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没必要因为这件事跟儿子生闲气。
“哈哈,好大孙!”
他朗声笑道,抬手朝朱瞻基招了招。
“连放九首,才称得上喜爱。”
“这才两首,不算什么。”
~~~
洪武年间,天妃庙。
朱棣坐在门槛上,脸色从红转紫,又从紫转黑。
最后他深吸一口气,给自己套上了那层熟悉的铠甲。
心理切割大法:调侃的是永乐皇帝朱棣,关我洪武燕王朱棣什么事。
想通了,脸色就从黑色,变为红润。
罗贯中坐在旁边,把他脸上的表情变化从头到尾欣赏了一遍,决定再刺激一下他。
“燕王,天妃给了九个笑筊,莫非是指连续九首?”
闻言,朱棣脸色又瞬间变黑。
“休得赤口白舌!闭上你这衰嘴!”
【#朱棣版《李白》#】
天宝年间。
坐在溪石边的杜甫,惋惜道:“何必放朱棣版。”
他不是对朱棣有意见,他只是想听听后人会怎么唱自家太白兄。
在杜甫心里,全天下的人都应该给李白写歌,就像全天下的人都要沐浴太阳一样,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杜甫这人,一提到李白就像后世的恋爱脑。
高适坐在他对面,看着他这副样子,实在是忍不住了。
从刚才到现在,杜甫已经用那种双手撑着下巴、眼含桃花的姿势盯着李白看了小半个时辰,连天幕上放的什么歌都没注意。
高适放下酒杯,长叹了一口气:“唉,或许我该去学医。”
李白闻言一愣,转过头来看着他:“达夫何出此言?”
高适指了指杜甫。
他看你的这个眼神,深情到连月老看了都要自愧不如。
“后世医术,可变男为女。我好成全你和子美。”
杜甫的脸瞬间从脖子红到了耳后根。
他低下头,小声嗫喏道:“可后世之法,不能生子呀。”
嗯???
我只是为了噎你一下,没想到你的反应居然不是否认,而是认真考虑后世医术能不能满足家庭需求。
你脸红是因为害羞?
我还说中了你心事?
高适的表情凝固了。
但转念一想,杜甫身上有太宗皇帝的血脉,高适忽然又释然了。
李白为人洒脱,被高适的调侃和杜甫的反应确实搞愣了一瞬,但随即仰头朗声大笑。
“无妨,我等不是刚好三人?”
杜甫上下打量了高适一遍,从高适的脸扫到肩膀,从肩膀扫到腰身,又从腰身扫回到脸上。
虽然他没有开口,但那眼神多少有些嫌弃。
高适被这个眼神激怒了。
“子美!你什么意思!”
“达夫,太白兄俊美,我也俊美。优优相合,自然该更优。”
高适还没来得及炸毛,李白已经大笑着接过了话头,无缝衔接地引了一个典故:
“汉高与吕后之子,乃孝惠皇帝。”
优优相合不一定生出更优的,劣劣相合也不一定生出更劣的。
杜甫点头附和:“太白兄,言之有理。”
不仅占我便宜,还嫌弃我?!
“漫天飞雨!”
高适捧起一汪溪水,就朝二人泼去。
李白不闪不避,被浇了半脸,大笑着反手一撩,水花在阳光下碎成一片彩虹。
杜甫被泼了个正着,也不恼,笑着加入了战局。
三人开始一场毫无技术含量,但充满欢乐的水仗。
不远处的山亭里,一群追随李白而来的世家子弟和富商子弟正在奋笔疾书。
他们是为家中长辈求诗而来,说白了就是来蹭个青史留名的。
但他们心里也藏着另一个隐秘的目的:想看看李白到底配不配“诗仙”这个名号。
毕竟这世上沽名钓誉的人太多了,万一李白是吹出来的呢?
结果……人家真配。
自己居然还想去考校人家,简直是自取其辱。
既然人家是诗仙,我是否也能学成?
但李白随便一首即兴口占,他们回家得想三年,还不一定想得通。
于是他们换了个思路:诗仙学不了,那就学“诗圣”吧。
杜甫之所以被称为“诗圣”,除了诗好,更因为忧国忧民。
这种情怀,可以装出来嘛。
只要掌握了对仗平仄和几个固定意象,谁还不能写几首“国破山河在”?
但他们很快发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徒逞匠心写出来的,和发自肺腑写出来的,简直是天差地别。
更别说杜甫虽然在李白面前像个小男娘似的,但那是因为他愿意。
琴棋书画、君子六艺,随便哪一样拿出来,都是直接碾压他们这群小渣渣。
学不了诗仙,学不了诗圣,他们把目光投向了高适。
对,就你!你就不是个边塞名家吗?边塞诗谁还不会写?
把自己代入大唐将士,想象一下边关的风雪和战马的嘶鸣,还能写不过你?
然后,不仅写不过,还打不过!
高适:诗写的好有个屁用?!你要能打!
知道我为什么是边塞名家,没有仙、圣之类的称号吗?
因为边塞,只看武力!
诗写得好,武力不行,哪怕是文曲星下凡,在边塞也是狗屎一坨。
被轮番打击之后,聚在一起开了一个小型复盘会。
既然学不会,那就先研究。
《如何成为李白》。
李白是谪仙人。
仙嘛,你只要找出他身上不类人的特质,跟着学就行了。
不能成仙,起码也能成个半仙。
他们的研究报告正在不断扩充中,最新版本的核心论点有两条。
第一条:有一个爱慕自己、想当自己妻子的好友。
第二条:有一个愿意当自己儿子的好友。
看起来这个理论很离谱,相较于他们的经历,又显得无比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