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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葛主任,如果患者长期服用这两种药物,突然停药后会出现什么症状?”

葛主任抬了抬眼镜,严肃道:“盐酸舍曲林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和焦虑症,劳拉西泮用于治疗失眠症并且有抗焦虑的作用。如果医生同时给患者服用这两种药物,说明患者患有抑郁症的同时还有焦虑症的表现。”

“如果突然停药通常会出现头晕头痛、失眠或嗜睡、身体乏力,恶心呕吐、四肢手脚发麻等戒断症状。”

段律师追问道:“是否会造成之前的病情反复或者加重?”

葛主任回答:“完全有这个可能,尤其被告与造成童年创伤的父亲有过激烈的争吵和打斗,这种情况必然会引起焦虑情绪发作。通常有焦虑表现的抑郁症患者,在焦虑情绪过后,大概率会引起抑郁的症状,患者会由焦虑状态进入抑郁状态。”

段律师面向法官说:“审判长,我方申请被告当事人的弟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他能证明我的当事人在案发当天没有服用药物。”

“申请批准。”

向晴空是头一次在法院作为证人出庭,还是为了帮他爸。原本轻松的心情忽然有了那么点忐忑。

他在证人的座位上坐好之后,法官要求他把帽子和口罩摘掉。

向晴空回答:“不要吧,我今天没洗头,我就这么说不行吗?”

“证人这是法庭,请遵守纪律。”

“那好吧。”向晴空把帽子和口罩摘下来,他这张脸和被告的脸一模一样,所有人看了都会认为他与向远航是双胞胎。

只有坐在原告席位的莫友德有些惊奇和诧异,他清楚地记得向岚生产那天,护士抱出来的只有远航一个孩子。这个又是怎么回事?

向晴空念了一遍证人宣誓词,段律师就开始询问:“请问你和被告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弟弟。”向晴空故作轻松道。其实他做这件事是要冒一点风险的,毕竟他的来历经不起细查。所以他提前对段律师打好招呼,别问太多的细节。

“你和被告也就是我的当事人住在一起对吗?”

“对。”

“你是否知道我的当事人有抑郁症,并且有长期服药的习惯?”

向晴空点头:“知道。”

接下来段律师就问了向远航平时服药的细节,每天的剂量、服药时间和频率。

向晴空回答:“这两种药都是一天一次,一次一颗。舍曲林是早上吃的,劳拉西泮是晚上吃的。他睡眠比较差。”

“那案发那天,也就是2024年11月7日早上,他有按时服药吗?”

“他当着我的面是有吞药的动作,但后来我发现他把药扔了,在垃圾桶里找到的药片。后来我交给警方了。”

段律师接着说:“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这药片确实是盐酸舍曲林。根据证人的证词与警方核对过药瓶中的药片数量,可以确定我的当事人向远航在案发当天是没有服用治疗抑郁症的药物。也就是说,在案发时我的当事人很可能处于病发状态。”

原告方检察官提出异议:“反对,反对被告律师妄下判断。而且证人的证词并不能证明被告没有服用药物。”

审判长问道:“公诉方对证人的证词有异议?”

“有。”

检察官面对向晴空提出第一个问题:“证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向晴空心想:该来的还是来了。开庭前段律师就提醒过向晴空本案的检察官不好对付。

他回答:“我之前叫徐根,后来我自己给改了名字,跟我哥姓。”

“为什么是之前?”

“因为我从小被拐卖进山里,去年二月才通过民警的帮助找到我哥。”

此话一出,就连法官也有些意外。旁听席坐的记者还有其他人也是十分震惊。

“安静。”法官敲下法槌,维持法庭的秩序。

“那你现在叫什么?”检察官问道。

“我给自己起的名字叫向晴空,挺好听的名字。不过临时身份证还是原来的名字,你是学法律的,怎么称呼我都行。”

“案发那天早上,徐先生是看着被告服下药物的?”

“是。”

“那被告是如何假装,骗过你的?”

“这你得问他啊?”向晴空反问道。毕竟他要是看出来了,不就没这事了。

“根据你之前提供的证词,被告是给你下了安眠药,偷走你的手机才联络到受害者莫友德先生的,是不是?”

“对。”

“所以你并不知道他骗过你假装服药的手法?”

向晴空犹豫了一下,这问题有坑,但是他不好迟疑太久,答道:“是,我当时没有发现。”

“那被告也有可能在案发前几天就骗过你,假装服药,你又凭什么说他只有当天没有服药?”

这下向晴空明白了,这是要推翻他的证词合理性。他思考了一会儿,才回答:“看状态,医生不是说了吗,没吃药他会有戒断症状。”医学领域的问题他不好答,毕竟不是专业的。

“根据被告的病历记录,被告在案发前1个月有病情反复、失眠加重的记录。那个时候受害人莫友德先生已经同被告方接触过。所以,被告很有可能在1个月之前就存下药物。就算药片数量对得上,也不能证明被告当天没有服用药物。”

“徐先生,你只是在垃圾桶发现丢弃的药片,但没有证据证明这药片就是当天他服用的那一片。”

“反对!”段律师提出异议“反对公诉方毫无根据仅凭推测轻率判断!”

“辩方律师才是轻率判断!”检察官厉声喝道,“根据证人的证言,说明被告的行为就是早有预谋,他给自己的弟弟下安眠药偷取手机联系上受害人,约好时间地点碰面。在会面之前从云来超市买走刀具作为凶器,在废弃的厂区仓库与受害者谈判破裂,矛盾升级,最后持刀行凶报复受害者。”

“他行动路线与行凶时间线清晰分明,这一切都是精心谋划好的作案流程。然而辩方律师一直罔顾事实,巧言令色地证明被告是因为病情发作才不得已行凶。这种企图混淆视听的做法,违背了法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给严肃庄重的审判带来了严重的妨碍!给之后的司法判定造成了错误的示范!”